省级主流媒体专题制作推广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 2026-06-24
项目名称: 省级主流媒体专题制作推广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招标公司: 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中标公司: 四川广播电视台
采购标的物: 主流媒体专题制作推广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省级主流媒体专题制作推广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08:50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2. 采购 项目名称: 省级主流媒体专题制作推广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需要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重点围绕现代水网工程建设、水资源刚性约束、 城乡供水保障 服务等重点工作,提前谋划、实地采访,深度报道重点工作的进展、成效,通过在黄金时段播出提升水利事业的关注度、影响力。贯彻落实 省级主流媒体专题制作推广 宣传工作要求 , 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0万 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川广播电视台是四川省委宣传部管理的省级主流官方广播电视媒体,也是全省极其重要的新闻舆论主阵地。本项目为 “省级主流媒体专题制作推广”,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导向性要求。四川广播电视台具备准确把控省级重大主题宣传基调、确保舆论导向绝对安全的政治资质与核心能力。其他社会商业机构或非省级媒体无法承担此类涉及全省宏观战略布局的宣传任务,不具备同等的政治站位与权威性。
本次专题制作推广的核心需求是在四川广播电视台旗下的电视频道、广播频率以及官方新媒体矩阵等自有专属平台进行播出、推送与展播。上述频道、核心栏目、播出时段及官方发布端口均为该台独家运营资源,外部单位既无接入权限,也无刊发渠道。只有依托该台的独家平台,才能真正实现省级主流媒体官方播出与广泛传播的核心目标。
四川广播电视台作为省级广播电视节目生产、传播机构,拥有全省一流的广播电视人才队伍,生产省内最优秀的广播电视节目,在宣传平台和权威性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使其在传播内容时更具公信力,能够更好地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所涵盖的内容和涉及的范围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
综上所述,向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提供省级主流媒体专题制作推广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 (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
名称:四川广播电视台
地址:成都 市 高新区世纪城路 66号
三、公示期限
202 6 年 6 月 25 日至 202 6 年 7 月1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罗 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 20号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韩煜林 、 谢琴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 75号2栋1单元6层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六、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