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铭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乐至县川鄂东路159号出租流转公告
- 2026-06-24
项目名称: 乐至县川鄂东路159号出租流转公告
招标公司: 乐至县铭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出租
项目地区:四川 资阳
乐至县铭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乐至县川鄂东路 159号 出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出租行为,提高资产运行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受乐至县铭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委托,成都农交所资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机构”)现将本次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条件
1、招租期限: 1 年
2、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3、履约保证金: 300元 (以签订合同金额为准 , 出租人收取 )
4、租金: 11530 元 /年(注:价格12个月内有效)
5、 面积: 37.88 平方米
6、交易保证金: 300 元
7、项目名称: 乐至县川鄂东路 159号出租项目
8、竞价幅度 200 元 /年
二、招租方式
1、挂网公开招租(仅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项目挂牌期为挂网之日到 2026年 12 月 3 1 日 (挂牌期即为报名期)。
3、项目挂牌期内按照 7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转为网络阶梯竞价(遇节法定假日除外) , 从挂牌底价开始报价,以高价者得;如无人报名或无人报价,该项目流标,在网络阶梯竞价结束后自动按照 7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循环开启报名。
4、报名网址:/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
1、本项目在报名审核通过,须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 (注:报名期最后一天请勿使用扫码缴纳交易保证金)
2、未竞得者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 5 个工作日)结束后原路原款退还;
3、竞得者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退还;
4、成交公示结束后,如竞得者无故放弃竞得资格,未履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手续,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交易机构服务费
按照成交总额的 1%(百分之一)收取,单宗交易服务费不足300元,则按照最低300元/宗收取。
六、竞价方式
本次网络竞价采取正向阶梯竞价方式,竞价时间 15分钟 。
注:当竞价时间小于 60秒时,每产生一次新的报价竞价时间将 恢复 到 60秒,直至无最新报价。
七、特别约定
1、该项目以实际现状招租,业主方和交易机构对项目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实地踏勘请提前预约,联系人(罗慧:查看完整信息)。
3、竞得人不得私自转租、转借或用于抵押。
4、业主方有权在报名结束前中止或撤回该项目。
5、不得经营、制造或存放 易燃易爆物品。
6、其他特别约定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