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雅大院项目物业欠费清收法律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2026-08-11
项目名称: 丽雅大院项目物业欠费清收法律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编号: KGMJ-2026-011
招标公司: 宜宾空港美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业欠费清收法律服务
项目地区:四川 宜宾
宜宾空港美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丽雅大院项目物业欠费清收法律服务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宜宾空港美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丽雅大院项目物业欠费清收法律服务通过邀请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KGMJ-2026-011
(二)项目名称:宜宾空港美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丽雅大院项目物业欠费清收法律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依据宜国资委发〔2024〕42号附件2,本项目服务技术复杂、清收方案存在多种实施路径,适用竞争性磋商,且本项目公开比选不足3家供应商,多次流标)
(四)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100%落实,按月据实结算
(五)服务内容:对宜宾丽雅大院小区截至2026年6月30日历年物业欠费实施全流程清收,包含电话催告、短信告知、律师函、人民调解、立案、财产保全、庭审、强制执行等全部法律服务;服务期内经双方书面确认的新增欠费同步纳入清收范围。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履约无重大争议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1年。
(七)服务地点:宜宾丽雅大院小区
(八)限价标准(含税包干):非诉清收服务费率最高限价8%,诉讼清收服务费率最高限价10%;两类服务费均以实际回款金额为计费基数计取。投标人分项服务费率任一超出对应最高费率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九)质量标准:符合《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行业规范及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全程文明、合法、合规催收,严禁暴力、骚扰、泄露隐私等行为。
(十)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十一)发布与文件获取平台:宜宾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宜企采服务平台,唯一官方渠道)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所参选须提供总所加盖公章全权授权书,总所对分所履约承担连带责任。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3.拥有匹配本项目的专职律师团队、办公设备、债权清收专业服务能力。
4.自2025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凭证)。
5.近 3 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责令停业、吊销证照、单笔 20 万元以上罚款;近 3 年行政处罚及律协行业处分累计 2 次及以上;存在暴力催收、泄露业主信息、虚假诉讼等催收相关处罚均纳入重大违法范畴)。
6.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行贿犯罪记录、重大法律服务质量事故。
7.无法律法规及本文件列明禁止参选情形。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需同步提供分所执业证+总所授权);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违者全部作废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清收业务。
三、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起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16时00分—2026年8月17日10时00分。
(二)获取方式:供应商注册宜企采服务平台账号,线上申领磋商文件、澄清补遗全套资料,所有文件以平台发布版为准
(三)文件澄清申请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递交、磋商、最终报价
(一)递交方式:CA数字证书加密电子响应文件(*.TBJ)线上上传宜企采平台;不接收纸质文件。
(二)首次响应递交截止(首轮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8月17日10时00分,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0时00分。
(三)磋商环节:首轮文件初审合格供应商进入多轮线上磋商,磋商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加密最终报价,加密最终报价为结算唯一依据。逾期未提交的以其首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五、公示媒介与期限
本项目全部公告、澄清、中选候选人公示仅在宜企采平台发布;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符合市属国企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空港美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宜宾丽雅大院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曾女士、舒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宜宾空港美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