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屏山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1-09
项目名称: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屏山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标的物: 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项目
项目地区:四川 宜宾
根据工作需要,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 屏山县 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项目 的作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工作简介
根据《四川省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宜宾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需落实作业单位实施屏山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项目。
工作内容、工期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样本》。
二、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 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1 )具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2 )项目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与 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备水 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驻守人员应具备水工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司机应持有与驾驶车辆相适应的有效驾驶资格证、行驶证。
类似业绩要求: 1 个,需合同或验收资料作为证明。
类似业绩: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或地质灾害专项巡、排查工作协议或总结报告。
6 、 参加本次 竞争性 磋商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采购人 根据本项工作提出的特殊条件: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
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0、本项目工作合同需中选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屏山县屏山镇天竺路恒轩·君山大厦3楼317室)现场签订,签订合同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到场核验,核验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依次确定第二名、第三名中选候选人签订工作合同。
11、 已认真研读本公告且对公告事项无异议。
具体要求和条件详见评分标准。
三、技术 (参数) 要求及 需提交成果:
技术(参数)要求:见合同样本。
四、竞争性磋商须知
1、 竞争性磋商情况公告
本公告及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在 “屏山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本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期 1 个工作日。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主动查询本项工作的公告。同时,重大变更或重要通知将通过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如供应商未预留或预留信息错误,视为自动弃权。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通知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 递交相应文件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 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请于 202 5 年 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10 时 0 0分前 (北京时间), 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15会议室 递交相应文件; 递交相应文件时应预留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以便通知更正等事宜。 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202 5 年 1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在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15 会议室 参加 竞争性磋商 。
3、 竞争性磋商 资料
⑴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⑵授权代表人 有效身份证, ⑶ 报价函, ⑷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执照副本, ⑸满足“二、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具备条件”中资质、业绩要求的证明资料,⑹ 承诺函。
序号即为资料装订顺序。 其中 , ⑵、 ⑷、⑸ 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⑴ 、 ⑶、 ⑹ 必须按后附格式制作,收取加盖鲜章的原件。
所有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报名截止前由 供应商的 授权代表人送达 竞争性磋商 地点,否则不接受报名。
4、 报价
发包控制价 : 150000元 。
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发包控制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若报价低于控制价 90 %且低于 通过初审的合格报价 算术平均值 9 0 %,有可能影响工程/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应当同时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报价应是已涵盖文件、合同所规定工作和应提供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的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总价;其中已包括合理利润、人工、材料、设备、保险、代理、税费、风险、安全、验收、整改完善、后续服务等等所有可能发生费用。
报价为 “包工包料、工程全包”的总报价,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工作方可申报付款,最终以合格的工作总结报告等作为付款依据。
至少有 3 家 提交 合格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步,只有提交合格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能 参加 竞争性磋商。
五、 竞争性磋商方式
1、 竞争性磋商时间
202 5 年 1 月 20 日 10 时 3 0分00秒 ( 北京 时间)。
2、 竞争性磋商 地点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15 会议室 。
3、竞争性磋商方式
采购人组建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 合格供应商的最终评分 ,以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2家成交候选人(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
竞争性磋商 结果公示期 满 无异议,第 一 候选人成为中选人。
4、 竞争性磋商 质疑、投诉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质疑、投诉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竞争性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某一竞争性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该程序环节时间内、一次性、以正式盖公章的纸质书面材料交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17办公 室,否则不予受理 。
六、 签订工作合同
1、 履约 保证金
金额: /元 。
缴纳时间: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签订工作合同前缴纳。
缴纳方式:按采购人提供的《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收款人信息缴纳。
退还 时间 : /
缺陷责任期(后续服务期): / 。
2、 签订 工作 合同
中选人应当在竞争性 磋商 结果公示期满后 3个 工作日内按《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收款人信息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 楼 317办公 室 签订工作合同;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启动工作。
3、 放弃中选 资格
中选人 逾期 未 缴纳 履约 保证金或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采购人 将依次通知排名靠后的成交候选 人 中选并与其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 丁女士
联系电话: 0831- 588169 8
附件 1:授权书、报价函、承诺函模板及合同样本
附件 2:评审办法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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