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金泉街道郎家社区2025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征集公告
- 2025-03-12
项目名称: 金牛区金泉街道郎家社区2025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公司: 金牛区金泉街道郎家社区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金牛区金泉街道郎家社区
2025年社区保障资金
项目征集公告
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是由区级财政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给社区,用于满足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和社区发展治理的专项资金。2025年,我社区可使用社区保障资金额度为60万元,其中,运行资金2.5万元,项目资金57.5万元。
现就我社区2025年保障资金项目中,拟外包实施的项目予以公开征集。
一
社区简介
郎家社区(原郎家桥村)于2005年村改居,位于金泉街道东北部,东与茶店子街道育新社区相连,南与迎宾路社区相连,西与金桥社区相连,北与西华街道跃进社区相连。
2020年7月,郎家社区进行了体制机制改革。改革后,辖区面积约0.44平方公里,有西岸观邸、恒大西锦城、檀香花园、普罗雅庭、翡翠海湾、仁和迎宾、西城星座、泰逸美景共8个商业楼盘。有户籍户数3442户,户籍人口7365人;常住户数8481户,常住人口21459人。有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成都万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纳斯檀香花园酒店等企事业单位116家。
郎家社区共划分成九个网格。社区有工作人员23人(其中两委会成员8人)。党委下设一个小区二级党总支,七个小区二级党支部,共有在册党员413人。社区居委会下设调解委员会、环境与物业委员会、红白理事会、提案议事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妇联、关工委等。社区居民代表39人,社区议事会成员25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3人,7个居民自治小组长,妇女代表41人。
社区党群服务站位于金牛区金泉街道民居路1号(科兴南路130号)75栋。
二
征集项目内容及要求
1、郎家童话系列--2025年“小儿郎”项目:
项目预算: 9.9万元;
项目周期: 2025年5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目标: 营造儿童友好的氛围、培养孩子正确三观、拓展儿童视野、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塑造团队合作意识等,促进亲子沟通,切实关心和辅助下一代健康成长。
项目要求: 围绕上述目标、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开展多样化的活动不低于9次;开展社区儿童观察团议事活动不低于3次,培养儿童作为社区小主人的意识;通过各种活动开展,培育“小儿郎”品牌旗下特色队伍至少1支并在社区备案;了解家长育儿困惑,聚焦亲子沟通、心理关注等话题开展家长课堂不低于3次。
其他要求: 扩大宣传,活动在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3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一篇项目案例,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2、郎家业话—2025年社区焕新项目:
项目预算: 9.8万元;
项目周期: 2025年5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开展,加强居民对辖区公共环境的关注度,提高居民对社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建立关于环境优化议题的居民协商议事队伍,发掘闲置公共场地并利用活化等。
项目要求: 针对上述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相关活动不少于11场,其中包含公益市集活动不少于1场;培育至少一支关于环境优化议题的协商议事队伍;打造不少于一个功能空间/点位。
其他要求: 扩大宣传,活动在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3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一篇项目案例,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3、“郎+计划”—2025年组织赋能项目:
项目预算: 9万元;
项目周期: 2025年5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目标: 丰富参与社区治理的郎家社区“治郎团”队伍多元化主体,通过组织赋能,提升组织自治能力和协商议事能力,搭建协商议事平台,营造“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商量的”社会氛围,打造社区和谐生活圈;提升郎家社区居民的公共安全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等。
项目要求: 根据目标,培育以小区为单位的“治郎团”分队不少于1个,开展相关的赋能培育活动不少于3次,包括但不限于提高沟通技巧、矛盾调解的说话艺术等内容;搭建小区“爱邻议事角”协商议事阵地一处,完成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及氛围营造,引导居民在阵地开展矛盾调解、协商议事等活动;开展“郎安行”社区公共安全教育等活动不少于8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防盗防骗、心理健康、禁毒宣传等。
其他要求: 扩大宣传,活动在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3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一篇项目案例,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4、“家和文化”—2025年文体活动项目:
项目预算: 9.2万元;
项目周期: 2025年5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目标: 利用文化系列活动的契机,以文化为纽带,以活动为载体,打破邻里之间的隔阂,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温馨和睦、充满活力的社区氛围,促进居民融合,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迎接成都2025年世界运动会,展现喜迎世运的良好风貌,加强全民健身理念。
项目要求: 以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为契机,开展游园会或手工等相关活动不少于12场,单场节庆活动不超过五千元预算;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不少于3场。
其他要求: 扩大宣传,活动在区级及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4次。
5、2025年公益微创投项目:
项目预算: 9.7万元;
项目周期: 2025年5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目标: 通过公益微创投项目的开展,引导居民从“自娱自乐”到“参与治理”、从“单一活动”到“项目运作”、从“各自为阵”到“抱团取暖”的转变,调动社区居民聚焦社区公共事务,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与积极性,提升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和社区公益精神,辅助解决当前社区面临的各种问题。
项目要求: 涉及公益微创投的操作流程,参照成都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发的《关于学习推广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公益微创投项目工作方法的通知》([2024]-25)要求;召开公益微创投项目发布会1次;面向社区自组织开展金点子征集活动1次、通过征集活动形成初步项目清单1份;开展不少于3次微创投相关知识和能力的培训;设立并完成公益微创投项目不少于4个,回应解决居民切实需求;结合社区实际,对参与过微创投的队伍开展外出参访学习活动不低于2场,增强队伍骨干凝聚力,学习优秀社区发展治理经验。
其他要求: 扩大宣传,活动在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3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一篇项目案例,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6、“郎享晚年”—2025年为老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 9.9万元;
项目周期: 2025年5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目标: 满足辖区老年群体的乐享晚年需求、丰富老年生活,为社区老人提供多层次的服务,扩大老年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提升社区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引导老年群体发挥余热,反馈社会,共同营造社区和谐温馨的敬老氛围,建设老龄友好社区。
项目要求: 组织低龄老人,为8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互助服务,开展读书会、智能养老等生活协助和精神慰藉活动不低于8次;打造“祖孙课堂”特色品牌活动不低于2次,邀请社区长者担任家风讲师,通过故事沙龙、传统文化技艺体验等形式,促进老年群体与社区儿童的跨代交流;构建“守望相助网络”整合社区卫生站、法律服务、托养服务资源形成服务清单1份,确保老人能获得医疗、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建立老年人家庭支持网络,针对老年人家庭成员开展老年人家庭护理技能提升活动不低于3次,提升家庭陪伴质量;培育1支为老服务队伍,鼓励居民与老人建立紧密联系,形成稳固的非正式支持网络,辅助保障老人的幸福晚年生活。
其他要求: 扩大宣传,活动在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3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一篇项目案例,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
申报须知
(一)项目申报主体
1.在市(区、县)以上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企业(包含社会企业),并取得正规登记注册证书(营业执照);
2.具备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并有专职工作人员;
3.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在本次申报前两年年检合格;
(二)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机构登记证书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3.开户许可证
4.项目申报书
5.相关等级证书、项目团队社工证书等
6.近两年年检合格证明
7.有党组织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党组织证明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1日17:00时,对有意申报本公告中项目的单位,于2025年3月21日17:00时前向郎家社区居委会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主体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务必提前与社区联系人电话对接,未提前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2.请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小程序“成都市社区保障资金e管家”进行报名,同时,申报单位将纸质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交社区,逾期不再受理。
3.e管家报名和提交纸质、电子申报书的报名程序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弃权。
4.一家机构在本社区最多承接三个项目,项目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当年本社区保障资金总额的 50%(含)。
5.项目申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 17:00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区联系人:杨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段联系)
社区地址:金牛区金泉街道民居路1号近郊民居75栋郎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附:《2025年郎家社区保障资金项目发包管理办法》。
郎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 5年3月12日
四
《2025年郎家社区保障资金项目发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以下简称“社区保障资金”)项目发包管理,切实提高社区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深化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管理使用“五步法”的通知 》(成社发〔2024〕2 号)、《中共成都市金牛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金牛区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金社发〔2024〕1号)、区委社治委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金牛区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社治发〔2020〕8号)、区委社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金牛社治发〔2023〕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社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依法依规确定项目承接主体,以居民群众迫切需求的公共服务为重点,突出服务的基础性、普惠性和公益性,规范购买第三方专业化、多元化服务。
第二章 项目发包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三条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保障资金项目发包的主体(以下简称“发包主体”),根据群众需求,按照社区保障资金使用范围,采取服务外包方式购买第三方服务。
第四条 承接社区保障资金项目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 :社区保障资金项目不得委托给自然人实施。项目承接主体包括企业(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企业(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应依法依规设立并具备可持续运营的相关资质;社区自组织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三章 项目发包范围
第五条 发包的项目须满足:在社区保障资金“负面清单”外、为社区本职工作之外的公共服务和社区发展治理项目。经社区居民议事会审议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总体营造、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提升、社区志愿服务、社区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信托制”小区治理和小区、院落(网格)营建等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发展治理项目。
第六条 社区居委会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按年初议定的金额范围实报实销,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参照街道有关规定组织具体实施,并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有关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质保金,质保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四章 项目发包流程
第七条 对居民议事会议定的拟实施项目,由社区居委会统一组织分类实施。根据项目性质及金额,项目具体发包方式及流程如下:
(1)总额 20万元及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在发包前,应进行项目听证(听证会流程和要求按照《中共成都市金牛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金牛区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金社发〔2024〕1号)文件中附件2《金牛区社区事务听证会有关要求》执行,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实施)。
(2)实施项目金额预算10万元(含)以上的,由社区居委会参照政府采购要求或上级要求的其他方式进行项目发包。根据项目符合情形采用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本社区优先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依规确定项目承接主体。
(3)实施项目金额预算 10 万元以下的,由社区居委会采用评审会议方式,研究确定项目承接主体(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实施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受委托的第三方组织不得与项目申报机构有利益关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优化建议。社区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至少包含“e管家”平台、社区公示栏张贴)向社会发布社区项目征集公告,并对有参与意向的承接主体做好相关项目的咨询和接洽。项目征集公告中,资质具体要求由社区依法依规予以明确和公开,接受机构报名,审查机构资质,公告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最后发包日的当天17:00。项目评审会由社区党组织召集,逐一评审,最终决定确定发包项目的承接主体、提出项目方案的优化建议,择优发包。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居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社区议事会成员数。评审会后社区及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项目公示结束后,社区及时向街道备案。经街道备案审核通过后,居委会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项目协议。协议内容要合法合规,合同主体、日期、印鉴等要素齐全,明确项目内容、支付额度、支付时限、项目验收要求等。特别是将关于整改后满意率仍不合格的处置条款写入协议,项目承接主体不得转包、分包项目。
(5)一家机构在一个社区最多承接三个项目,项目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当年社区保障资金总额的 50%(含)。承接社区平台类项目的机构不得同时承接本社区其他项目,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第五章 项目的监督与管理
第八条 承接主体按照协议约定实施项目,受益群众、居民议事会、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项目实施情况全程监督,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确保承接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第九条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接方须就项目完成情况、居民参与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源撬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及不足等开展自评,形成书面自评报告,作为项目评议的重要依据。服务项目的履约验收,由社区党委牵头组织保障资金评议小组、根据社区保障资金评议办法,对项目开展评议,评议满意度达 80%以上的视为合格,准予结项。参与评议人员总数不少于 21 人。评议满意度低于 80%为不合格,应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议。重新评议满意度仍低于 80%的,由社区依据项目协议(合同)中满意率不合格相关约定条款进行处置和结项。项目评议结果及时按规定公示,公示期不低于 3 个工作日,作为项目结项、报销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社区根据项目实际,在合同(协议)中约定项目执行前预先支付不超过合同(协议)金额40%的资金,再结合项目进度,根据中期、末期验收考评结果序时比例支付,本社区按照4:3:3的比例序时支付。单次项目(活动)在评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第十一条 当年议决发包项目未实施的,由社区党委在当年保障资金项目周期结束前最后一次的居民议事会上向与会人员说明未实施原因并予以终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郎家社区党委、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5年度郎家社区第一次议事会议决并公示无异议后开始施行,本办法与上级文件相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郎家社区党委 居委会
2024年12月17日
END
金泉街道郎家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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