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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甜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川KJN532三菱帕杰罗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 2025-03-27

项目名称: 内江市甜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川KJN532三菱帕杰罗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项目编号: GR2025SC1000958

招标公司: 内江市甜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小型普通客车转让交强险

项目地区:四川 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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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甜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川KJN532三菱帕杰罗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标的名称 内江市甜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川KJN532三菱帕杰罗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项目编码 GR2025SC1000958 转让底价 1.56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3-27

是否联合转让 否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4-02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名称

内江市甜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川KJN532三菱帕杰罗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品牌/车型

三菱牌帕杰罗JE4NR52M小型越野客车(进口)

车牌号

川KJN532

车身颜色

深绿色

发动机号

6G72XB9335

车架号

JE4NR52M9AJ002176

排量/功率

2972ml/130kW

燃油

汽油

出厂日期

2010年3月25日

注册日期

2010年4月15日

保险到期日

2025年4月14日

年检到期日

2025年4月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为进口三菱帕杰罗小型普通客车1辆,存在过户情况。车辆已使用年限为14年10个月,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目前仍在使用中,意向受让方实地查看前请先联系转让方,车辆现场查看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王女士)。

2.该车发动机为V型6杠,变速器排挡方式为自动档,驱动方式为分时四驱,承载式车身结构,核载人数为7人,轮胎规格为265/65R17。

3.车身漆面厚度不均匀,存在多处修补情况,车门启闭时有异响,车门铰链可见更换痕迹,车身可见局部变形和漆面脱落。在慢加油过程中,发动机有轻微异响,局部管路线束存在老化情况,发动机表面可见渗漏油情况。车内无水泡痕迹,后视镜及座椅完整,座椅和方向盘存在严重磨损,且座椅表面老化磨损严重。底盘表面可见锈蚀,各固定螺栓固定牢固,下护板锈蚀严重。车辆启动性能良好,检查启动时未见启动异常。车辆能行驶、制动减速性能良好,制动密封性能良好。

4.特别提示:

①.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②.挂牌公告期内,车辆可能会存在年检、保险逾期等情形,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规定。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相关的费用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③.本次公告内容中车辆数均出自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2月21日),车辆实际数据以实物为准。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300元/次,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

标的资产数量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江市甜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000MA67NWB07Q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内江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9765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56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为内江市甜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所有,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

2.本次转让标的资料已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名。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成交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3.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按标的现状进行交割。

4.本次处置的标的所有权自交付时发生转移,标的过户前的违章由转让方负责,标的在交付给受让方后,标的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包含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5.本次标的交易中涉及的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等)由受让方承担,涉及应缴纳的税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产权交易涉及标的在异地登记的,由受让方负责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事项,办理登记变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办理。

6.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相关资料的交接、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如过户前产生罚款和扣分,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方确认不存在司法机关查封、行政强制措施等限制物权转移的情形。

7.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成交价向受让方出具相关票据。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8.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为含税价。

9.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10. 请将签订生效后的交易合同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备案,备案完成且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 5个工作日内内江分所将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5-04-02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 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 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保单

交强险

登记证

行驶证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自动重新挂牌 项目自动终结后自动重新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潘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报名联系人 潘先生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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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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