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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渠县渠江镇四合社区营渠路531号三楼房屋招租公告

  • 2025-03-27

项目名称: 关于渠县渠江镇四合社区营渠路531号三楼房屋招租公告

招标公司: 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采购标的物: 房屋招租

项目地区:四川 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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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租方)拟将渠县渠江镇四合社区营渠路531号三楼房屋(详见拟公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表)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公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表

​资产位置/门牌号

建筑面积(㎡)

参考租金(元/年)

招租年限

竞租保证金

备注

渠县渠江镇四合社区营渠路531-2-17号、531-2-18号

123.38

6961

三年

3000

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请参加竞价招租的单位和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标的物之现状。参加竞价招租者一旦报名,既表明了解及认可所招标的物现状等一切情况,招标的物品质及缺失与我局无关,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二)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按上述金额交纳至指定账户。

(三)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出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止。

四、报名、租赁保证金的交纳及资格审查时间、公开竞价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址: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9号);

(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以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确认到账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8日9时00分;

(五)公开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8日10时00分(具体见报名通知单);

(六)公开竞价地点:渠县经信局政府办公室4楼。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

(一)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1);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等相关证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银行出具的关于竞租保证金转账或现金缴纳的凭证原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6)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鲜章。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见附件3)。

(二)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1);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见附件2);

(5)银行出具的关于竞租保证金转账或现金缴纳的凭证原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6)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鲜章。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见附件3)。

(三)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1);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银行出具的关于竞租保证金转账或现金缴纳的凭证原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5)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鲜章。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见附件3)。

(四)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竞租:

(1)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的;

(2)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3)现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五)意向承租人须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竞租。

六、现场公开竞价方式和竞租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现场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现场公开竞价是对本项目三年租金竞价,采取密封竞价的方式进行,最终报价高者且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意向承租人成交。如只有一家报名的,可以招租底价成交。

注: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即现场公开竞价时意向承租人响应招租底价为第一轮应价。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方式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需以转账方式转入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定账户。

户名: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县支行

账号: 23查看完整信息4493

备注:“竞租人”关于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土地出租竞租保证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双方在竞租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结束无异议后,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租人在《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三年租金,出租方即将资产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租金按年交付,并缴纳租赁保证金,保证金按《渠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收取,在租赁关系终止时退还(不计息)。

七、其他事项

(一)若竞租成功,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可全额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若竞租未成功,未成功意向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全额在原渠道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的;

2.若竞租成功后,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承租人不按时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出租方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使用权交割日(以资产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期间损益由出租方承担或享有。

(三)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双方的税费由承租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部解缴。

(四)本招租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国有资产租赁合同》。

(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1.租赁申请书.doc

2.授权委托书.docx

3.承诺函.doc

4.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x ​

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6日

审核人: 王侠,上传:谭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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