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饮用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挂网比选公告
- 2025-03-28
项目名称: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饮用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挂网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我院拟对饮用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 采购 单位: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 :饮用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 报名地点: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预算:60000元/年。
2、项目最高限价:59997.72元/年,单价限价详见附件“饮用水供应服务清单”。
3、服务期限:3年。
六 、商务要求 (实质性要求) :
(一)服务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和双流九江院区。
(二)付款方式:按每季度实际配送量(种类、数量)×约定单价付费,当季度结算上季度货款。收到有效发票后2个月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账户。合同总金额不超过6万元/年。
(三)服务质量考核:每月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详见附件2),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为85分,低于85分为不合格,一年中累计3次考核不合格,合同自行解除。
(四)其他事项:
1、供应商的报价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应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物价调整等政策及市场变化因素。如遇物价标准调整等政策及市场变化原因导致成交人运营成本增加,供应商应自行负责并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
2、供应商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成本、安全环保、运输、工资、保险、食宿、交通、水电费、保洁费、资料整理、验收、税金、代理服务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供应商未按期进行配送的,每发生一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当季度费用10%的违约金。累计达叁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在发生紧急状况时,供应商须在3小时内将物品配送至现场,凡不能及时响应到达,每次扣服务费¥500.00元,且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派其他单位实施,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在供应商的服务费中进行扣减。上述情况年度累计发生达3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因运送及安全工作不到位引起的设施设备损坏,工作人员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供应商违反合同其他约定,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中标服务商承担了违约责任后,本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
5、供应商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采购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
6、供应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需提前六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协议或终止协议。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采购人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声誉损失。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服务要求 :
(一)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1、配送桶装水、矿泉水包装完好;
2、桶装饮用水:17.6升/桶±5%,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3、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18.9升/桶±5%,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
4、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340ml/瓶±5%,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招标时需提供样品);
5、承诺所供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均符合国家当前强制标准,如因产品质量相关问题造成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赔偿)。
(二)服务要求:
1、配送桶装水时以满桶对数收走空桶;
2、接到采购人需求通知后:急需配送的3小时送达,计划配送的24小时内送达;
3、每年度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立式桶装水饮水机,提供数量至少15台。
八、 资格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法人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十、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307196652@qq.com,纸质资料盖章邮寄至我院综合采购部。
(提交 “第九点” 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至邮箱。同步邮寄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 如未邮寄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邮寄地址详见公告十三、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 “第九点” 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报名成功后,综合采购部将会发送挂网比选申请文件模板至报名商家指定邮箱。
十 一 、 与我院合作中的比选申请人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 二 、 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
饮用水供应服务清单
类别
预估量
单价限价
小计(元)
备注
桶装饮用水(17.6升/桶±5%)
1399
14.28
19977.72
元/桶
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18.9升/桶±5%)
400
16.8
6720
元/桶
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340ml/瓶)
900
37
33300
元/件
合计(元)
59997.72
附件2:
饮用水配送 服务质量考核表
时间:
序号
类别
考核标准
分值
考核扣分
得分
1
证件
相关证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在有效期内
10
不符合要求扣除10分
2
服务态度
相关服务人员服务态度良好
10
不符合要求扣除10分
3
配送
按照合同相关要求进行配送
30
不符合要求扣除30分
4
质量
相关产品符合合同相关规定
50
不符要求扣除50分
合计
100
缺陷记录
科室负责人: 考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