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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身心医院高压氧舱等医疗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 2025-04-02

项目名称: 南充市身心医院高压氧舱等医疗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5查看完整信息39

招标公司: 南充市身心医院

采购标的物: 高压氧舱医疗设备

项目地区:四川 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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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身心医院高压氧舱等医疗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2 09:37:19

# 项目概况

高压氧舱等医疗设备(二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查看完整信息39

项目名称:高压氧舱等医疗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特种设备,须提供所投产品及其配置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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