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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QFG2024-8#地块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 2025-04-03

项目名称: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QFG2024-8#地块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广安鑫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土石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四川 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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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QFG2024-8# 地块土石方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前区发改项目〔2024〕3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鑫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区级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鑫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前区发改项目〔2024〕3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 。

2.2 项目概况: 对前锋园区QFG2024-8#地块进行平场 。

2.3 计划工期: 40 个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2.5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职称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4 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市 )(网址: https://gasggzy.cn/ )—“电子交易平台登录”—“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 09: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 ☑ 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鑫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4楼

邮 编: 638019

联 系 人: 官老师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303室

邮 编: 638019

联系人: 胡老师

电 话: 136 9618 57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 2025 年 4 月 3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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