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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 2025-04-11

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XYSLS-XC-2025002

招标公司: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消防救援大队

中标公司: 越西乐百惠商贸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食堂定点供应服务

项目地区:四川 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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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YSLS-XC-2025002 (招标文件编号:XYSLS-XC-2025002)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越西乐百惠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文昌街二期T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7.8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越西乐百惠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越西县消防救援大队 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2、供应商保证配送货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

3、供应商应具有对需保鲜的货品进行保鲜储藏或冷冻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4、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相关内容,必要时可查。

5、供应商需做好严格配送的食材/品安全保障工作:

(1)所有配送食材食品在配送前必须自行查验(如:有效期、包装、等)。肉类(500g以上)使用时开始留样保存48小时,其余规定食材食品(1kg以上)留样保存一周。

(2)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冷藏车)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3)配送时提供食材/品的正规票据、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

(4)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品的安全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配送须无条件接受配送对象的工作日和临时配送需求,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拒绝或未按时完成的处罚并取消配送资格。 1年 1、配送供应的大米、面粉等级须为对应等级,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要求;质量等级一级或更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交货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测报告)

2、配送猪肉须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应符合凉山彝族自治州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 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 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羊、兔、鸡、鸭等品质好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应有相关合格依据。

3、配送供应禽蛋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 ,禽蛋必须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

4、配送供应蔬菜,须为适令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样、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形条规格符合要求、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制做。水果类。当即各种水果,无虫、无杂质,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色泽本样、不得过熟或欠熟。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

5、配送供应冻品。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觧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

6、配送供应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做。

7、调料、干杂及副食品等。调枓: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干杂及副食品。须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以上配送货品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巫明竹、陶万荣、莫色五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原则,本项目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越西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新村三组125号

联系方式:的日老师 0834-761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北路4号同德苑商业楼4楼

联系方式:王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评审情况表.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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