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柜式空调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 2025-05-22
项目名称: 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柜式空调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DD-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
中标公司: 华蓥市柏江电器商场
采购标的物: 柜式空调机
项目地区:四川 广安
一、合同编号: SCHT-2查看完整信息
二、合同名称: 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柜式空调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查看完整信息
四、项目名称: 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广华大道二段358号(原华蓥一中)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供应商(乙方):华蓥市柏江电器商场
地址:双河街道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空调机 20(项) ¥4,944.90 ¥98,898.00 技术规格:3P变频柜机,≥2级能效,制冷量(W)≥7290,循环风量(m³/h) ≥1300验收要求: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6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15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2024年5月15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5日内验收;(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 7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
合同金额: 98,898.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捌佰玖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2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柜式空调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