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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2025-05-22

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N5查看完整信息43

招标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监控摄像头便携式审讯系统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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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查看完整信息43

二、项目名称: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333号万科大厦1栋3楼306-307室 1,188,000.00元 9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6020200 C16020200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信息化集成服务 集成服务包含:提供移动式高清图像视频采集系统、光盘打印刻录一体化系统、刻录光盘存储系统、案件讨论证据辅助展示系统、便携式审讯系统、移动阅卷系统、多功能卷宗成册输出系统、证据采集系统、专业思维导图辅助制作系统、专线通信对讲系统、执法记录系统、成册卷宗扫描采集系统和文件中转智能系统的信息化集成服务。 具体详见附件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具体详见附件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玉锟 、 李新 、 陈遂超 、 庞玲 、 罗明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进行计算。即: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以内的,按照1.5%计算,超过100万部分按照0.8%计算,按以上计算的金额再下浮20%后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项目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龙支行营业室 联行号:查看完整信息 账号:4402 2100 1900 7752 50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203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编号:5查看完整信息038678。

2、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监督部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8611571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先生、郭女士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86115713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2日

相关附件:

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N5查看完整信息4320250425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pdf

服务标准及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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