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数智科技(辽宁)有限公司摄像机等一批设备采购
- 2025-06-07
项目名称: 摄像机等一批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PGAGSZHGXHD250606215483
招标公司: 鞍钢数智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摄像机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摄像机等一批设备采购 采购 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 采购 项目 摄像机等一批设备采购 ( PGAGSZHGXHD250606215483 ) 采购 人为 鞍钢数智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中心集采平台 , 采购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 公开询比 。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 摄像机等一批设备采购
2.2 采购 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 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 采购 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采购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 需满足如下 注册资金 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4)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根据标的物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证书等。(本项目不适用)
(5)属于3C产品认证目录的,提供3C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本项目不适用) (6)其他资质认证:依据标的物属性,由委托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本项目不适用)
2.业绩要求:无。
3.6 本次 采购 要求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6月06日21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采购 文件。
4.2 下载电子 采购 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 4 采购 文件每套售 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 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响应 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 响应 文件, 鞍钢智慧 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采购 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采购 人:
鞍钢数智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中心集采平台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招标部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联系人:
王琛
联系人:
王海同
电话:
电话: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1)采购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鞍钢集团有关制度执行。非招标项目参照执行。
(2)投标人/供应商(申请人或报价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尽快登录平台(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成交服务费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缴纳,否则无法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3)采购文件附件或所附采购方案附件中对报价格式或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或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若采购文件其它地方的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5)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如招标/采购文件附件另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6)采购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要求均为不允许负偏离,凡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7)投标/响应文件中除有明确要求带有合同约定性质的文件附件加盖合同专用章以外,其他说明、证明、承诺、授权等函件若有盖章要求,一律加盖单位公章为有效响应。
(8)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流通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除最低投标价有效外,其余投标人予以否决。
(9)本项目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1日。
(10)开发票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1)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12)本项目评审规则详见公开附件,其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本项目附件要求。
(13)请投标方务必上传《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025年06月06日
公章Epoint
附件:
* 物料清单附件.pdf
* 评审要求.docx
* 采购合同_模板.docx
* 采购清单_摄像机等一批设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