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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态环境局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 2025-06-17

项目名称: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N5查看完整信息22

招标公司: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中标公司: 四川蜀鑫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环保监测设备PM10监测仪气溶胶激光雷达

项目地区:四川 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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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N5查看完整信息22

二、合同名称: 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N5查看完整信息22

四、项目名称: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大气环境预警监测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供应商(乙方):四川蜀鑫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21层2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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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1(项) ¥942,000.00 ¥942,000.00 3.2.1.1运维部分能够对气溶胶激光雷达、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及监测车辆进行有效运行和维护,并完成监测期间污染源排放点位排查和分析。服务内容包括:能够及时排查并解决气溶胶激光雷达、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及监测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数据故障、设备故障、车辆故障等问题,保障设备运行稳定、监测车运转良好,以及数据分析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不影响污染源排查工作。3.2.1.2走航部分按照市局相关要求,开展城区及部分区县气溶胶激光雷达和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走航扫描工作,提供雷达走航结果和相关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针对每次雷达走航任务需要提供雷达走航监测分析报告。 每年气溶胶激光雷达走航不少于90天,出具气溶胶激光雷达走航日报90份、周报12份、月报12份、季报4份、年报1份。每年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走航不少于90天,提供走航监测日报90份、周报12份、月报12份、季报4份、年报1份。3.2.1.3运维人员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运维服务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具备相应的资格,提供实时在线咨询与技术支持、现场业务指导、定期系统巡检、系统完善性维护、协助客户处理系统相关的日常和紧急事务等服务。3.2.1.4污染源监测(1)采用垂直、水平、剖面等扫描方式,根据监测点位周边环境状况及主要污染源组份,选取消光系数作为监测因子,协同风向、风速、低云、气压、气温等常规气象参数,对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2)疑似污染源现场排查。提供并安排技术人员配合甲方开展现场污染源确认工作。

2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1(项) ¥500,000.00 ¥500,000.00 3.2.1.1运维部分能够对气溶胶激光雷达、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及监测车辆进行有效运行和维护,并完成监测期间污染源排放点位排查和分析。服务内容包括:能够及时排查并解决气溶胶激光雷达、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及监测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数据故障、设备故障、车辆故障等问题,保障设备运行稳定、监测车运转良好,以及数据分析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不影响污染源排查工作。3.2.1.2走航部分按照市局相关要求,开展城区及部分区县气溶胶激光雷达和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走航扫描工作,提供雷达走航结果和相关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针对每次雷达走航任务需要提供雷达走航监测分析报告。 每年气溶胶激光雷达走航不少于90天,出具气溶胶激光雷达走航日报90份、周报12份、月报12份、季报4份、年报1份。每年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走航不少于90天,提供走航监测日报90份、周报12份、月报12份、季报4份、年报1份。3.2.1.3运维人员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运维服务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具备相应的资格,提供实时在线咨询与技术支持、现场业务指导、定期系统巡检、系统完善性维护、协助客户处理系统相关的日常和紧急事务等服务。3.2.1.4污染源监测(1)采用垂直、水平、剖面等扫描方式,根据监测点位周边环境状况及主要污染源组份,选取消光系数作为监测因子,协同风向、风速、低云、气压、气温等常规气象参数,对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2)疑似污染源现场排查。提供并安排技术人员配合甲方开展现场污染源确认工作。

3 环保监测设备 1(项) ¥72,200.00 ¥72,200.00 3.2.1.1运维部分能够对气溶胶激光雷达、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及监测车辆进行有效运行和维护,并完成监测期间污染源排放点位排查和分析。服务内容包括:能够及时排查并解决气溶胶激光雷达、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及监测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数据故障、设备故障、车辆故障等问题,保障设备运行稳定、监测车运转良好,以及数据分析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不影响污染源排查工作。3.2.1.2走航部分按照市局相关要求,开展城区及部分区县气溶胶激光雷达和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走航扫描工作,提供雷达走航结果和相关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针对每次雷达走航任务需要提供雷达走航监测分析报告。 每年气溶胶激光雷达走航不少于90天,出具气溶胶激光雷达走航日报90份、周报12份、月报12份、季报4份、年报1份。每年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走航不少于90天,提供走航监测日报90份、周报12份、月报12份、季报4份、年报1份。3.2.1.3运维人员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运维服务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具备相应的资格,提供实时在线咨询与技术支持、现场业务指导、定期系统巡检、系统完善性维护、协助客户处理系统相关的日常和紧急事务等服务。3.2.1.4污染源监测(1)采用垂直、水平、剖面等扫描方式,根据监测点位周边环境状况及主要污染源组份,选取消光系数作为监测因子,协同风向、风速、低云、气压、气温等常规气象参数,对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2)疑似污染源现场排查。提供并安排技术人员配合甲方开展现场污染源确认工作。

合同金额: 1,514,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壹万肆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04日至2024年08月02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乐山市大气环境预警监测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2).pdf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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