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紧密型医共体及智慧医疗新型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第二次)-集中采购项目
- 2025-06-19
项目名称: 宣汉县紧密型医共体及智慧医疗新型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第二次)-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宣汉县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院内系统升级改造服务、紧密型医共体及智慧医疗新型基础建设项目、搭建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
项目地区:四川 达州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宣汉县紧密型医共体及智慧医疗新型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计 宣汉县紧密型医共体及智慧医疗新型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第二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宣汉县紧密型医共体及智慧医疗新型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宣汉县紧密型医共体及智慧医疗新型基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宣发改审〔2025〕1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宣汉县人民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宣汉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宣发改审〔 2025〕1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宣汉县蒲江街道滨河街480号
2.2 建设规模:建设医共体信息集成平台1套,包括区域医疗数据专题库、医共体数据中台、业务中台、资源共享中心等;实施业务系统应用及改造1套,包含区域医疗资源管理、智慧中医等;搭建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1套,包含区域医疗数据分析调度中心、区域医疗研讨中心等;推进牵头医院院内系统升级改造服务1套,包括信息集成平台优化、医疗运营中心建设、临床诊疗服务提升等;部署5G+AI新兴技术应用1套,包括5G导诊机器人、AI智能辅助诊断及大数据分析等创新应用。
2.3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方案编制、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
3.1.2 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专业 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给予 √ 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0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州))(网址:/)—“登录”—“系统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达州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宣汉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
邮 编: 636150
联 系 人: 许老师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88 号 6 号门 7051-706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兰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 年 06 月 19 日
注:
(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