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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电视监视系统存储设备采购项目网上比价结果公示

  • 2025-07-04

项目名称: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电视监视系统存储设备采购项目网上比价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YY-YY-WZ-BJ-2025-104

招标公司: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北京京东工业品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视监视系统存储设备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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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电视监视系统存储设备采购项目网上比价结果公示 YY-YY-WZ-BJ-2025-104

发布时间:20250704 浏览次数:63

项目名称

2025年电视监视系统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公示期

202 5 年 7 月 7 日 -202 5 年 7 月 9 日

响应最高限价(元)

1,688,202.00

(含增值税)

评审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第一名

北京京东工业品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名

四川克瑞信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

沈阳台华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投诉

注意事项

一、评标结果异议应具备的 “六要素”

(一)资格:异议人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时限: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三)异议函内容: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代理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五)采取书面形式。

(六)递交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7号线中环停车场A412,合约法务部(不接收邮寄),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不满足上述任意条件之一的,不予受理。

二、出具材料注意事项

(一)公司授权委托书

办理异议的代理人,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鲜章。委托书中必须明确异议人的名称、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委托权限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鲜章。

(二)异议函

提供 “异议函”原件,并加盖鲜章,异议函中应当有明确的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证明材料。 无明确的请求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递交纸质版时,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三、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法律责任

异议人、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或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相关附件

异议函(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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