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湖梦雅宴项目厨具采购招标公告
- 2025-07-05
项目名称: 湖梦雅宴项目厨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中交二航局湖梦雅宴项目 物资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梦雅宴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工程款进度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厨具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供方积极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工业东区君跃路。 本项目为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用地面积 1806m2 ,总建筑面积 3162.37m2 ,地上建筑面积 3162.37m2 ,无地下室。原建筑功能为办公楼,建筑高度为 7.5 米,共两层,其中一层层高 4.05 米,二层层高 3.45 米。改造后功能为湖景餐厅,高度不变。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 厨具 ,工地使用现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梦雅宴项目施工现场,计划首次使用厨具日期为2025年7月,具体进场时间和数量以电话通知为准。本次招标厨具为 1 个包件 ,厨具及其配件数量约329个。
2.3 招标使用方式:
本次招标将本项目需求划 1 个 包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质量、价格和服务优的1 家 供应商供应。
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表示已充分接受招标人对地区位置、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的所有约定;且已足够了解各项风险和义务,承诺依据招标约定的价格机制执行具体工程施工项目的供应,履约供应商责任。
2.4中标人选择:本次招标选择 1 个价格、质量、服务等综合实力最优的单位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两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招标 物资近 3年3个以上 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6 履约信用要求: 近 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用户信誉评价表),同时提供企业董监高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截图,若投标企业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形,招标单位有权否决其标书。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业主相关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包件,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 其他要求:生产商具备提供本次投标物资供应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和足够的仓储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合同总额垫资能力。
3.11其他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且接受银行承兑、同意接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
3.12其他要求: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3.13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充分响应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要求,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2 5 年 7 月 5 日 1 5 时至 20 2 5 年 7 月 12 日 1 5 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7 月 15 日 1 5 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