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
- 2025-07-07
项目名称: 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
招标公司: 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地区:四川 德阳
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批复文号
建设地点
德阳市广汉市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对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10 万吨/日)进行二期设施设备更新,更新后出水指标达到岷沱江 流域标准。主要更新平板膜、生化池风机、膜池风机、曝气沉砂 池设备、除臭管线、一体化沉淀池、膜池行车、膜池放空管、生 化池节能改造(好氧颗粒污泥)等。项目建成后,同等规模下, 年节约耗电量100万kw/h,节约标准煤315吨, CO²减排756吨。;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8000.0
类似业绩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否
代理范围
本项目招标代理全部服务工作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2025-07-08 00:00至2025-07-10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2025-07-08 00:00至2025-07-10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8000万元。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8000万元。3、本项目拟配备4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
联系人
易先生
联系电话
08385231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