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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盛天韵项目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 2025-07-11

项目名称: 佰盛天韵项目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标的物: 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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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资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棉花湾社区佰盛天韵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及佰盛天韵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棉花湾社区佰盛天韵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之规定,委托成都惠畅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棉花湾社区佰盛天韵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建筑区划名称:佰盛天韵小区

2.建筑区划类型:物业类型为住宅,其中包括住宅、商业(铺面)。

3.坐落位置:四川资阳市乐至县望城大道669号。

4.物业管理区域具体情况

总面积 191908.29平方米,住宅收费面积135140.02平方米,商业收费面积10844.26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预计544.24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建筑面积为365.20平方米。

小区住宅总户数 1464户,商铺154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533个。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本次选聘不接受挂靠或联合体投标。投标、签订合同的公司代表必须是公司工商备案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具有履行合同成熟的管理经验和足够的管理规模,投标人在四川省拥有3个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盖章);

3、在中国境内注册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物业服务企业;

4、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和受到行政处罚;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不能参与投标:

1、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的。

2、联合体投标。

四、整改内容及资金要求

投标人每年必须投入不低于 5万元经费用于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设施设备、运动场所、娱乐设施等)、设备维护,改善小区居住环境让业主有一个宜居的环境。

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有其他整改项目或者整改承诺等,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内将相对应的资金转入业委会对公账户内(相对应资金需投标人自行根据需用项目如实核算,不得虚报谎报,如发现虚假承诺或整改项目不实, 《物业服务合同》 将 自动终止 ,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该笔款项作为专款专用不产生利息。

五、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形式、物业服务等级、公共收益分配比例

1、住宅物业服务费:1.40元/月/㎡,未装修入住(空置房)按照85%收取。

2、商业物业服务费:2.40元/月/㎡;未装修入住(空置房)按照85%收取。

3、有产权车位、车库的机动车辆物业服务费:地下机动车车位30.00元/月/辆,子母车位 45.00 元/个.月。

4、占用业主共有的场地(小区外围规划属于小区的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使用人按照180.00元/个·月(其中包括服务费30.00元/个·月)的标准支付车辆停放服务费。

5、普通两、三轮电瓶(摩托)车停放免费。

6、收费形式:包干制。

7、物业服务标准按照 四川省资阳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的三级标准执行 。

8、招标人委托授权物业服务公司对本建筑区划共有部位进行经营管理,所得收入按招标人80%用于小区文体建设、设备维护、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开支等,投标人20%用于乙方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人工成本、税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的方式进行分成。

9、本物业收费标准为唯一投标价格,任何高于或低于本物业收费价格,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中标候选人确定

1、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法评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2、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确定为中标人,由业委会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依序确定中标人:

①排名在前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③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中标人无法进场。

3、本次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为 3 年,物业服务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工作中将贯彻业主委员会全程督促、考核原则,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不合格、基本合格、合格三个档次。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出现中标人严重违约情形,业主委员会有权进行半年考核, 结果为不合格, 《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4、物业企业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 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期间,中选企业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中选企业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足额补存。

七、投标单位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

2、经办人介绍信(介绍信内应写、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

3、提供投标人在四川省拥有3个住宅小区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盖鲜章) ;

4、《承诺书》 : 格式自理,盖公章。用于承诺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未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未联合体投标情况,报名参加选聘的公司之间未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签订合同的公司代表必须是公司工商备案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和受到行政处罚,提交的相关资料均真实可信,无虚假情形。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2025年7月11 日至2025年7月15日17:00止。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备注:中标与否均不退。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1. 网上报名:请按照第七条规定内容提交盖章扫描件 PDF版本,并发送至QQ邮箱: 89177069@qq.com。

2. 现场报名:请按照第七条规定内容提交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 8号1栋11层18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磊 查看完整信息

十、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金额:人民币 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交款方式: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不接收代付款,不接受银行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付款单据须注明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字样。

收款单位:成都惠畅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较场支行

银行账号: 440 290 230 900 007 9702

交款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5日17:00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按照上述交款方式及指定银行账号进行办理,交款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规定时限内指定收款银行账号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收到款项后,投标人如果需要,招标人可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参加投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或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人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交纳整改投入资金的。

4.投标人对招标组织机构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十一、投标保证金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人,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十二、投标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 8号1栋11层18号,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下午13时3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下午13时30分

2.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8号1栋11层18号

十四、招标答疑及信息发布媒介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 2025年7月15日17时前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物业管理网、小区公众号 及 小区内公示栏发布。

物业管理网网址: //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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