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安检设备(第二次)项目比选公告
- 2025-07-13
项目名称: 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安检设备(第二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安检设备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 公告 -
一、安检设备(第二次)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一)比选人: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采购预算:55000元;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服务地点: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五)采购内容:按比选文件要求完成。
三、本次比选活动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特殊资质要求:
1.安检设备需要通过公安部相关监测,供应商必须提供检测报告。
2.供应商需提供安检设备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四、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时间除外)。
(二)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083955708@qq.com;并与我单位报名处工作人员予以确认,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三)报名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需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时间除外)。
(二)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办(222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六、本比选公告在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地址:彭州市九尺镇天鹅街355号
(三)联系人:唐老师
(四)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24小时联系电话:
心理咨询热线:
医院地址:
九尺镇天鹅街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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