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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老翁镇,梅硐镇)招标公告

  • 2025-08-19

项目名称: 2025年长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老翁镇,梅硐镇)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长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采购标的物: 田间道路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田块整治工程

项目地区:四川 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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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2025年长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老翁镇、梅硐镇)(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以 宜农函〔2025】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 3960 万元、市级配套 180 万元、县级配套 1260 万元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农函〔2025】5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众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宁县。

2.1.2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以及土壤培肥工程等。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2025年长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老翁镇、梅硐镇)

2.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0 00:00 至 2025-08-25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09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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