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中心小学食堂食品原料定点采购比选公告
- 2025-08-20
项目名称: 食堂食品原料定点采购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LSSSZQTZXX20250818
招标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中心小学
项目地区:四川 乐山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中心小学
食堂食品原料定点采购比选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中心小学(采购人),拟对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中心小学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商家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中心小学食堂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2、项目编号:LSSSZQTZXX20250818
3、采购内容:为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中心小学食堂采购各类大宗食品,具体包括:
第一包:米、油类(定型包装类)
第二包:猪肉、禽肉类(生鲜食品类)
第三包:牛肉类(生鲜食品类)
第四包:调味品、鸡蛋
第五包:蔬菜类
供货时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二、标准:
1、定点采购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标准GB2715,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标准GB2716标准,大米应符合GB1354标准,小麦粉应符合GB1355等相关标准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规定。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今后,如果国家、省、市出台新的标准,按新的标准执行。
3、禽蛋必须保证新鲜,猪肉采购应符合乐山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
4、蔬菜类应保证新鲜且符合无公害产品质量要求,需提供批次质量检测报告,农药残留物检测报告。
5、调味品符合GB/T20903-2007标准,提供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生产企业还应持有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还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备案证(是个体工商户的,必须提供个体工商户的有效健康证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配送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2、具有较强的经营、生产、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规格、同质量的食品原料采购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零售价(具体价格及付款方式由学校通过比选与供货商约定)。企业所供的每批食品原料必须向学校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书等相关材料供查,提供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鲜章)。供货商为学校所供的所有食品原料应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和销售凭证。
4、肉、禽鲜活食品以及蔬菜应当天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情况按需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四、定点采购的基本方式:
学校采购的米、面、油、肉、禽、蛋、调味品、蔬菜等大宗食品原料,通过比选的方式,实行定点采购。操作办法参照公开招标的简易程序及要求。
五、时间安排:
1、面向社会发布公告:8月19日至8月21日。
2、现场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报名时带(法人证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的必须提供个体工商户的有效健康证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报名后现场领取比选文件。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中心小学后勤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8月25日上午9点钟,在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中心小学二楼会议室召开投标评审大会,现场、公开、综合评审打分,根据评分细则,按得分高低评出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确认评审中标结果。
4、评标结果产生后,8月26日至8月28日在学校明显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8月29日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企业(或个体)洽谈并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6、签订合同后,具体采购工作由学校总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组对采购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中心小学
2025年8月19日
-END-
编辑:谢丽萌
初审:刘 宇
复审:童正军
审发:赵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