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宜宾新华物业承揽业务绿植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 2025-08-20

项目名称: 宜宾新华物业承揽业务绿植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绿植租赁服务小盆绿色植物鲜花植物

项目地区:四川 宜宾

免费查看原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宜宾新华物业承揽业务绿植租赁服务,采购内容为绿植租赁服务 。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 12.66 万元(含税 1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0月31日止。

★质量要求:合格★ ,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序号

租赁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

单价限价

(元 /月.盆)

不含税合价(元)

税率

含税合价

(元)

1

特大盆绿色植物

( 40-60公分)

360

34.75

12510.00

13%

14136.30

2

大盆绿色植物

( 25-36公分)

4656

17.5

81480.00

13%

92072.40

3

小盆绿色植物

( 10-20公分)

1536

6.85

10521.60

13%

11889.41

4

鲜花植物

( 10-20公分)

192

39

7488.00

13%

8461.44

合计

111999.60

126559.55

说明: (1)表中数量为服务期限内的预估总量,实际以每月交付租赁物数量按实结算。

( 2)租赁物结算周期(自然月)租期内不满一月的按天计算。即租赁费=成交单价/30*租赁天数。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及份额 , 成交人数量为 1个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不含税最高限价为 111999.60 元人民币,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 2 .1.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 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2.2.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应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或存在采购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2 .2.5 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 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 .2.6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准 )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2.2.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 0 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 处理结果 ,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 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 1 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 处理结果 ,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 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 2 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 处理结果 ,被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认定为公司级 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 .2.1 3 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 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 .2.1 4 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15 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3.询价文件获取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8 月 21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3.2询价文件获取地点: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建国路 12号电信大楼9楼市场运管部办公室 。

3.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 1)现场获取

供应商 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 采购人 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 询价 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2)电话或网上获取

①按附件格式填写《报名信息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将上述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联系人邮 箱 tangxiaoli _yb.sc@chinaccs.cn, 并电话联系 采购人 , 采购 人在收到有效申请后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询价 文件。

3.4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

4.2应答文件 的递交方式为纸质递交,送达方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

( 1)现场递交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9楼 市场运管部会议室 。

( 2)邮寄地址:

收件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建国路 12号电信大楼

收件人: 唐老师

收件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 应答人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 (不接受到付) ,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任何原因导致逾期送达的,将被 采购人 拒绝接收。若邮寄过程中 应答 文件有破损、丢失等情况,不利后果由 应答 人 自行 承担 。

4.3唱价的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 采购人 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 采购人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 在 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portal/index) 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 叙州区南岸街道建国路 12号

邮 编: 6 44000

联 系 人: 唐老师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tangxiaoli_yb.sc@chinaccs.cn

采购人 :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202 5 年 8 月 20 日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