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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分公司2025年-2026年土石方工程集中专业分包

  • 2025-09-20

项目名称: 建安分公司2025年-2026年土石方工程集中专业分包

项目编号: PGPGJAGGXHG250919238275

招标公司: 攀钢集团四川成物智服产业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分公司生产经营部

采购标的物: 土石方工程集中专业分包

项目地区:四川 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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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分公司2025年-2026年土石方工程集中专业分包 采购 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 采购 项目 建安分公司2025年-2026年土石方工程集中专业分包 ( PGPGJAGGXHG250919238275 ) 采购 人为 攀钢集团四川成物智服产业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分公司生产经营部 , 采购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 公开询比 。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 建安分公司2025年-2026年土石方工程集中专业分包

2.2 采购 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 不转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 图纸:根据实施的具体项目提供相关图纸;范围:见投标报价表。

2.4 本项目 采购 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采购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3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 需满足如下 注册资金 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五年内类似业绩(1)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或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

3.5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定标前和办理开工手续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项目委托人和项目所属单位,分别在定标前和开工前审核符合性。专业承包施工项目:特种作业各工种保底人数要求如下:电焊工(2)人、电工(1)人、架工(1)人; (6)必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资质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投标人应明确出示本项目实施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及(安全B证),专职安全员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 采购 要求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9月19日23时45分 至 2025年09月28日13时45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采购 文件。

4.2 下载电子 采购 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 文件每套售价 80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 1 响应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28日13时45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 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 响应 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 响应 文件, 鞍钢智慧 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采购 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采购 人:

攀钢集团四川成物智服产业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分公司生产经营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上密地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尹丽

联系人:

曹海潮

电话:

3389066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8. 异议 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lihairong@

9. 专项治理举报电 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 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申请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则无法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其它要求或评标(评审)特别规定详见招标(采购)文件及本项目附件要求。

(3)异议提报请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在项目流程中点击“异议”,进行线上填写和提交。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lihairong@。

(4)本项目若设有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后及时联系招标公司项目经理,以便尽快办理保证金退还。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6)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流通商)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货物除外),除最低价投标价有效外,其余投标人予以否决 。

(7)《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为必传项,由投标人上传。没有上传或者没有“签字或盖章”的否决投标。

(8)招标(采购)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采购)要求),视为无偏离。

(9)建议本项目投标人(申请人)自开标(开启)时起至少5小时内保持预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安排专人处理可能的澄清回复等事宜。

(10)采购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这些栏目的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

2025年09月19日

附件:

* 附件二:投标报价表.xls

* 附件三: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土石方).xlsx

* 附件一:专业分包合同(范文本).docx

* 物料清单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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