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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9-30

项目名称: 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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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成都轨道交通 17号线一期工程 PPP项目 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本项目) 招标人为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 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成都轨道交通 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 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为准)

(二)项目概况

成都轨道交通 17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26.145km,设高架站2座,地下站7座,车辆基地2座,于2020年10月28日建成,2020年12月18日正式开通试运营。 项目拥有 8A编组共20辆列车。

(三)招标范围

成都轨道交通 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服务: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等现行有关财务制度、《特许经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约定,开展竣工财务决算服务 工作,编制成都轨道交通 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编制调整后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收集

对已归集的项目立项的申报、批复等合规文件、合同、概算执行、招标申请文件、中标通知书、纪要、造价咨询审核报告等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所需资料进行进一步梳理和归类,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所需相关资料等。

2.竣工财务决算财务清理

①清理账面合同、非合同投资完成情况、债权债务往来情况、尾工账务处理、待摊投资等;

②梳理和核查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投资概算使用情况等;

③根据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概算回归情况等比对、梳理财务账面差异,查漏补缺,及时指导进行账务处理,确定账面投资价值。

3.资产清理

①根据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单个合同结算报告等资料,梳理形成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的合同明细,并进行现场核实、盘点;

②比对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合同明细与资产系统录入的合同数量、名称、合同号及结算金额等信息,找出差异,达成一致;

③比对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合同明细中单个合同结算清单与资产系统录入的该合同各项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等信息,找出差异,达成一致;

④根据资产系统预组资清单进行合同内规费、税费等费用及待摊费用分摊,提出尾工费用分摊或组资建议,待确认无误后形成交付资产明细表。

4.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按要求编制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情况明细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基本建设项目待摊投资明细表、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基本建设项目转出投资明细表等《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5.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意见调整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6.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审会,并根据评审意见对编制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协助与政府各部门开展沟通协调工作。

7.对决算工作给予指导意见和完善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程序、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等。

8.配合竣工财务决算档案归档工作及政府方要求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其他相关工作。

(四) 标段划分:本项目 1个标段。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都轨道交通 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完成政府审计工作后为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中: (1) 在招标人提供满足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所需的材料后 30个日历天内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送审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送审稿)。 (2) 取得成都市政府主管部门评审意见后,投标人在 15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整改并重新出具符合评审意见和《特许经营合同》要求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终稿)。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和业绩要求

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投标人近五年 ( 202 0 年 1月1日至今) 须至少具有一项投资金额在人民币 50亿元及以上轨道交通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审核或审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类似项目特征、合同对方名称、双方印章及签订时间,涉及到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隐去)。

类似项目指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航道机场工程、高速公路工程、水利工程中的一种或多种投资项目。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含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缴纳信息);

(二) 财务要求 :投标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人员组织要求

项目合作方需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执行组织架构,应具备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有8年及以上类似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经验,持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担任过至少1项投资额达50亿元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财务审计工作,须为本单位人员。

2.项目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配备计算机、软件相关专业人员。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本项目组织架构,明确本项目将配备的人员以及所有人员的项目经验。

(四)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过去一年内投标人在本次招标类似、相关项目实施中无不良记录(未按规定时间验收、采购人有不良反馈等),如发现有此记录,招标人无须向投标人解释,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

3.没有处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 “黑名单”管理期内。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条款等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09时0分至2025年10月1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已出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采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 5年10月31 日 09:00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4.投标保证金: 见 “投标人须知3.4.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 969号36楼

联系人:刘经理 email: 191592645@qq.com

2025年9月26日

附件: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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