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发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成品水泥砖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 2025-09-30
项目名称: 广安发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成品水泥砖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FJC-XJ-20250917
招标公司: 广安发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四川 广安
项目编号: GFJC-XJ-20250917
项目名称 : 广安发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成品水泥砖运输服务采购
公告询价文件
广安发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 二五 年 九 月
询价采购公告
广安发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 ,拟对 广安发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成品水泥砖运输服务采购 进行 公告 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 要求 的 服务方 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编号: GFJC-XJ-20250917 。
(二) 项目名称: 广安发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成品水泥砖运输服务采购 。
(三)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四)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序号
运输车辆
单位
运距( KM )
不含税控制单价(元)
备注
1
13 米拖挂
车
15 (含)
750
超过 15KM 部分按 30 元 /1KM / 车 加价 ; 若采购人需要服务商提供卸车服务加价 200 元 / 车。
2
9.6 米货车
车
15 (含)
600
超过 15KM 部分按 25 元 /1KM / 车 加价 ; 若采购人需要服务商提供卸车服务加价 200 元 / 车。
3
6.8 米货车
车
15 (含)
400
超过 15KM 部分按 20 元 /1KM / 车 加价 ; 若采购人需要服务商提供卸车服务加价 200 元 / 车。
4
4.2 米货车
车
15 (含)
300
超过 15KM 部分按 18 元 /1KM / 车 加价 ; 若采购人需要服务商提供卸车服务加价 200 元 / 车。
注:此金额为不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油费、保险费、风险费、 驾驶员工资费、 安全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五) 服务 内容: 服务方 根据采购人需要,运输成品水泥制品砖,运输线路由采购人指定,运输方式为 13 米拖挂货车、 9.6 米货车、 6.8 米货车、 4.2 米货车运输 (由采购人指定车型) ,若采购人需要服务方配合货物上车时 (指可能需要服务方安排驾驶员配合采购人装车时的工作) ,服务方应配合采购人货物上车。
二、采购要求
(一) 供货 期限: 服务金额达到为 80 万元为止,若提供最后一车运输服务后结算金额超过 80 万元的,则以具体结算金额为准,采购终止。 (若采购人因经营地址或经营方式改变,采购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服务方不得追究采购人任何责任)。
(二)付款方式:
1. 采购人向服务方付款形式为转账支付。
2. 采购人按月支付服务方上月实际运输金额的 100% 。
3. 服务方在每月 25 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足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附件资料,采购人在审核完成后于次月向服务方支付货款,税费由采购人承担。
4. 采购人向运输服务方下达运输计划时下达广安市城区范围内(含广安市城区、经开区、官盛片区)计划时按 15 公里内结算金额结算,下达广安市城区范围外计划时由双方最各派出两名人员签字确认公里后数据实结算。
(三)运输路线:起运地和目的地由采购人指定(服务方原则为采购人在广安市范围内(含广安市各区、县辖区)提供运输服务,若目的地不在广安市范围内,采购人有权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其他服务方,相同条件下采购人原则优先选择成交服务方提供运输服务)。
( 四 ) 询价 保证金的缴纳:
询价保证金金额: 15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意向服务方应在公告到期日 1 8 : 00 前交纳询价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广安发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 72220查看完整信息
(五)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 选服务方 的 询价 保证金,将在 成交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成交服务方的 询价保证金 将在 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六)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 在采购人确定成交服务方 之 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 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 由于成交服务方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由于成交服务方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 服务方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 . 服务方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七)履约保证金: 40000 元,(大写:肆万元整)。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
1. 以现金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 以保函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原件。
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八)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服务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服务方参加本次 询价 活动应具备 的 条件
(一)一般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资格 ;
2. 不存在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 1 ) 在最近三年内 服务方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授权委托人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2 ) 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 3 ) 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 4 )服务方 被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责令停业 或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注:属于以上限制投标情形之一情形的服务方,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特殊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询价 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 询价 文件 的时间: 2025 年 9 月 30 日 8:30 时 至 2025 年 10 月 12 日 18:00 时 ( 北京时间 ) 。
(二) 询价文件获取 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微信发送的方式 。
注: 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 、提交 报价 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2025 年 10 月 13 日 10:00 时 ( 北京时间 ) 。
六 、提交报价文件 方式和 地点:
1. 提交报价文件 方式: 现场递交 。
2. 提交报价文件 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 773 号) 。询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 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
3. 报价文件的组成
( 1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 3 )报价表;
( 4 ) 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承诺函 。
( 5 )其他: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服务方备案公章,( 1 )( 2 )( 3 )( 4 ) ( 5 ) 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 、 活动流程及 成交规则
(一) 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服务方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
( 二 ) 询价小组对服务方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
( 三 ) 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服务方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服务方,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服务方,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服务方,服务方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中标候选顺序进行排序。
( 四 ) 若第一成交候选服务方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 采购人可以按照 询价 小组推荐的 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 成交 候选人为 成交 人,依次确定其他 成交 候选人与 采购 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 采购 人明显不利的, 采购 人可以重新招标。
( 五 ) 成交服务方须在成交结果公示 结束 后 3 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服务方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 、 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 1 )符合专业条件的 服务方 或者对 询价 文件作实质响应的 服务方 不足三家的;
(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3 ) 服务方 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 、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采购 有效期为 询价 时间结束后 60 天。
( 二 )意向服务方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
( 三 )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服务方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 四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服务方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服务方承担。
( 五 )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 六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 采购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 · 广安)( https : //gasggzt.cn/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gafzj t .com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长宏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向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