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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射洪市金华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四川省射洪市金华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1

  • 2025-09-30

项目名称: 四川省射洪市金华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四川省射洪市金华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1

招标公司: 射洪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四川 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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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射洪市金华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四川省射洪市金华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1

四川省射洪市金华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射洪市金华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射洪市金华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射发改发 [202 5 ] 24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射洪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射洪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射发改发 [202 5 ] 24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1建设地点:射洪市金华中学 校内 ;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建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9362.4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009.14m2,地下建筑面积2353.33m2;实施相关附属工程,购置相关设备设施。

2.3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及后续服务;

2.4招标范围: 设计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该项目建筑设计各阶段所需的全部专项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因规划、政策调整或投建方式变化,设计任务、范围可能进行调整,设计单位不可因此向业主单位索赔,设计费按业主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分阶段结算,请投标人慎重考虑。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设计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 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总投资额不低于 3500万元的 建筑工程 类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无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开始登陆: 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 (网址: )—“登录”—“ 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3日17时00分) 。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网址: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射洪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 址: 射洪市太和街道新阳街 149号

邮 编: 629200

联 系 人: 黄 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西五路 55号4栋9层905-906

邮 编: 610074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09 月 18 日

注:

(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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