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25年第5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叙州新区城市片区511504-XZXQ-04-016地块
- 2025-09-30
项目名称: 宜宾市2025年第5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叙州新区城市片区511504-XZXQ-04-016地块
招标公司: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标的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项目地区:四川 宜宾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 宜市拍﹝2025﹞5号 项目名称 宜宾市2025年第5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9-30 15:07 公告结束时间 2025-10-20 15:00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宜市拍 ﹝ 202 5 ﹞ 5 号)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 (宜府资源函 〔 202 5 〕 138 号) ,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 五 )上午 11 时整, 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 公开拍卖 我市 叙州新区城市片区 511504-XZXQ-04-016 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1
叙州新区城市 片 区 511504-XZXQ-04-016 地块
43618 平方米 (约 65.43 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用地(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大于 5%且不大于10%)
大于 1.0 且 不 大于 2.2
不大于 27 %
商服 40年、居住 70 年
2710 元 / ㎡
2500 万元
备注:
1 、 上述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 、 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 ( 1 ) 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 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 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 2 ) 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建筑面积按照每 100 户(平均每户 3 人计算)不低于 30 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最小不得低于 30 平方米 , 且不得分割设置; ( 3 ) 以上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并 无偿移交首次登记给叙州区政府指定部门。
3 、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 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与叙州区政府签订《叙州新区城市片区511504-XZXQ-04-016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叙州新区城市片区511504-XZXQ-04-016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不按期签订《叙州新区城市片区511504-XZXQ-04-016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 宗地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 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 个 人 参与竞买(包括以 个 人 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等情形)。竞买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体中不包含 个 人 ,联合体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四)竞买人 竞买本次宗地的 购地资 金 须 属于自有合规资金。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10月20 日 15 :00 以前, 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 /jypt/ )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及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下载。
联系电话: 0831 — 8089998 严 女士 、 裴女士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 0831 — 2336684 王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31— 8034819 陈女士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
网址: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中国土地市场网( )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