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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5-10-03

项目名称: 关于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司: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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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 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升我省民族工作领域研究能力,推动四川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课题管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为 省级项目 ,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本次申报限项, 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制申报 5项 。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 4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 (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0月27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0月27日后出生)。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0月27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时间

该项目为 B级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 2025年10月 27 日 12:00前 ,进入学院科研系统,选择纵向项目 -项目计划-进行申报,需要在科研系统中提交 word版本的申报书和汇总表 , 同时在科研系统中提交《关于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承诺函》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 逾期不予受理。

1. 请于 2025年10月 27 日前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 请于 2025年10月27日12:00前 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 4份 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806办公室,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统一盖章并报送, 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书用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

3. 因该项目限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按照我院申报时间申报,如果申报人数多于推荐人数,则组织学术委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 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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