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2026至2028年度水泥集中联采(川渝地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11-19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2026至2028年度水泥集中联采(川渝地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PC-ZB15-25J1-YG0007
招标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散装水泥
项目地区:四川 凉山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ZB15-25J1-YG0007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度水泥集中联采(川渝地区) ,采购水泥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业主资金用于本次采购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公司概况、招标范围
1、公司概况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14个省(市、区)电力勘测设计、施工、修造企业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综合电力建设集团,股份公司是建设集团的上市公司,也是我国唯一提供水利电力工程及基础设施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建设管理、投资运营为一体的综合性建设集团。
本次集中采购标的物为集团公司所属子企业在川渝地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各类水泥。
2、招标范围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集团公司所属子企业在四川省、重庆市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各类水泥。在下一轮区域联采结果正式公布前,可继续沿用本轮区域联采结果。
3、采购数量: 310 万吨,划分为 8 个包件
包件号
区域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交货地点
备注
包件一
川东及渝西北区域
散装水泥
P.O 42.5
600000
四川:广安、达州、南充、巴中;重庆:潼南、大足、荣昌、永川、璧山、铜梁、合川、北碚、渝北、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渝中、江北、长寿
包件二
川中区域
散装水泥
P.O 42.5
200000
乐山、雅安、眉山,成都东南区域(龙泉驿、双流、新津、金堂、蒲江、简阳)
包件三
川南及渝西南区域
散装水泥
P.O 42.5
300000
四川:宜宾、自贡、泸州、内江;重庆:江津、巴南、南岸、綦江、万盛、涪陵、南川
包件四
渝东区域
散装水泥
P.O 42.5
200000
垫江、梁平、忠县、开州、云阳、石柱、丰都、武隆、彭水、黔江、万州
包件五
川北区域
散装水泥
P.O 42.5
600000
德阳、绵阳、广元、遂宁,成都西北区域(锦江、青羊、金牛、成华、武侯、青白江、新都、温江、郫都、大邑、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
包件六
攀西区域
散装水泥
P.O 42.5
300000
凉山彝族自治州、攀枝花市
包件七
甘孜区域
散装水泥
P.O 42.5
500000
甘孜藏族自治州
包件八
阿坝区域
散装水泥
P.O 42.5
400000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合计
3100000
4、交货时间
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交货。
5、交货地点
详见本章第3条。
6、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7、付款方式
现汇和银行承兑两种支付方式。银行承兑贴息费用由采购方承担。一般交易模式为先款后货,以“一票制”到达指定交货现场。
8、其它
8.1 以上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需求数量未达到起订量(包括但不限于)等理由拒绝供货。若因各种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附页明细),且水泥年产能须75万吨及以上,具备至少1条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详细页或相关产能批复文件),产能判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进行换算,或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有效产能证明文件。
3、 投标人使用多个下属生产企业参与报价的,下属生产企业均须满足第1条、第2条全部资格要求。
4、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属的全资或控股销售公司(需提供生产企业与所属销售公司的股权证明材料),或生产企业所属集团内的销售平台公司(需提供生产企业与所属集团内的销售平台公司的关系证明材料,及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若有多个生产厂家参与报价,均需出具授权), 其出具授权的生产企业均应满足第1条、第2条全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件的投标。
7、 生产企业与销售公司或销售平台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件的投标。
8、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需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涉及的相关材料,领取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联系人:刘先生(查看完整信息)。招标文件以电子版为准,文件免费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0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开标由“采购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果。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E东座
联 系 人:商先生/马先生
电子邮件:shang_xy@hdec.com/83378501@qq.com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 位: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shang_xy@hdec.com
十、监督机构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查看完整信息)提出投诉。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