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县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网络链路及设备托管服务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 2026-01-08
项目名称: 区(市)县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网络链路及设备托管服务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招标公司: 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中标公司: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网络链路及设备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项目名称:区(市)县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网络链路及设备托管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区(市)县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网络链路及设备托管服务、 1 项、预算金额 人民币 475,000.00 元 / 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人民币 475,000.00 元 / 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成都市广播电视监测系统”自 2007 年建成运行至今,监测范围已覆盖成都市本级及辖区内各个区(市)县传播的有线、无线,数字、模拟广播电视传播信号,各前端监测系统设备安装部署在各区(市)县网络传输播出机房。按照广播电视相关行业规定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的要求,自系统建立以来,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总队 一直委托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成分公司)提供区(市)县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的专网链路和设备托管服务。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款 “从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业务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使用专用信道完整传输必转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要求,广播电视监测回传须使用“成分公司”城域网专用信道;“成分公司”是 文广旅 局广播电视信号质量监管工作的对象,监测信号源须由 “成分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
该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 。
基于上述情况,区(市)县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网络链路及设备托管服务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项目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九架车巷 55 号
三、公示期限
202 6 年 1 月 9 日至 202 6 年 1 月 15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 366 号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六、附件 ( 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