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苑华庭26栋附属房屋资产出租项目流转公告
- 2026-01-09
项目名称: 杏苑华庭26栋附属房屋资产出租项目流转公告
招标公司: 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八仙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青白江区 “杏苑华庭26栋附属房屋资产出租项目”
公告
受 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八仙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委托 ,成 都农村产权交易所青白江分公司拟公开交易一宗集体资产出租项目(以下简称:标的),现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青白江区 “杏苑华庭 26 栋附属房屋资产出租项目”
委托方
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八仙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项目坐落
青白江区福洪镇银杏路杏苑华庭 26栋1号
标的概况
标的面积 ( ㎡ )
占地 100㎡,建筑 100 ㎡
流转用途
仓储、办公、餐饮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5 年
挂牌价格
经三方机构评估,租金底价为 1.14 万元 / 年,最终租金以中标价为准,支付方式,交一押一方式进行支付。租金从第二年起按照中标价金额递增 1% 收取租金。
交易保证金
5600 元
竞价幅度
以挂牌价为基数加价幅度人民币 200 元整或其整数倍
1. 标的介绍:该标的 占地 100 ㎡,建筑 100 ㎡ ,原用途餐饮火锅店,无产权证。资产为钢构,装修为简装,包含水、电、气、网络、卫生间、厨房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靠近福洪镇银杏路边,背靠杏苑华庭小区,临近福洪场镇,交通便利。
(注:标的面积以权证记载面积或成交实测面积为准,所涉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金额为准)
2. 经营业态:若用于经营,竞租人需自行确认其经营业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政府相关规定。
交易条件
1. 凡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2. 按规定时间内缴纳价款;
3. 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 意向方需到资产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
5. 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6. 不可改建、翻建、重建;
7. 不可转租。
交易保证金支付
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 账号: 系统生成的虚拟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 农村集体 资产 租赁 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农交所划转至流出方指定账户。
( 三 ) 如有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 事项
1. 报名时间: 本项目公告期内 ;
2. 2. 报名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 765 号【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青白江分公司(青白江区政务中心 4 楼 D04 )】
3.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请在 “报名资料下载” 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 1 )青白江区集体资产交易承诺书【附:集体资产交易登记表(流入方)】。
( 2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 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2. 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如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 4 )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需到报名现场(成都农交所青白江分公司)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竞价程序
1.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则于发布成交公示;
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竞价 。
3.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满足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信息发布条件,按照 5 个工作 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流入方。
网络竞价规则
意向方承租方(报名者)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网络竞价,单次增价幅度 200 元或其整数倍。竞租方应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公告期结束),通过系统进行竞价。经系统确认的最高有效报价者为竞得人。竞价时间截止,竞租方均不报价的,视为全部放弃竞买资格,此标的物流标。保证金均不退还。凡报名参与网络竞价的报名者,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报名者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报名者承担全部责任。
交易
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 按成交总额的 5 ‰ 向 竞得人 收取 ( 每宗收费最低不少于 300 元) 。
账户名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系统生成的虚拟账号
其他事项
1. 竞租人应当在竞价前仔细阅读竞价全部文件,竞租人参与竞价的行为视为已认可本次 交易行为 的全部内容 , 并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相关文件请自行 下载 并知悉)。
2. 竞租人在报名后,视为已完成对竞价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招租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及实物,已对标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价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意标的严格以现状交付。在竞价完成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交易合同及支付相应款项。
3. 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当自行核实承租房屋后的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查。竞租人报名后,视为其已对房屋用途充分了解,对承租房屋后具体使用用途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进行了具体核实,并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已充分了解。
4. 交易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挂牌公告、交易方案、租赁合同)所涉内容有不一致的以经审查的招租方案(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登记表)为准,有歧义的以流出方(权利人)书面解释为准。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刘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成都 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青白江 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