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至绵阳高速公路LJ20标弃土场监测设备系统安装集成,系统调试及系统维护劳务合作SZJC3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1-12
项目名称: 九寨沟至绵阳高速公路LJ20标弃土场监测设备系统安装集成,系统调试及系统维护劳务合作SZJC3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弃土场监测设备系统安装集成、系统调试及系统维护劳务合作、建设安装劳务
项目地区:四川 绵阳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寨沟至绵阳高速公路 LJ20 标弃土场监测设备系统安装集成、系统调试及系统维护劳务合作 ( 项目名称) (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九寨沟至绵阳高速公路 LJ20 标弃土场监测设备系统安装集成、系统调试及系统维护劳务合作
2.2 项目 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从其约定。
2.3 项目 概况: 双岔沟弃土场( 20 标)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该弃土场容量为 190 万方,占地面积 7.29 公顷,弃渣场下方分布较多民房,出口距离工程本体较近,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较高,故需开展地灾监测工作。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LJ20 标双岔沟弃土场的监测设备采购、建设安装和系统建成后 2 年的监测设备运维劳务工作,包括外场建设及后续运维所需的劳务、必要措施及建设安装耗材。 标段号 : SZJC3 。
2.5 服务内容: 九绵高速 LJ20 标双岔沟弃土场监测系统建设所需的监测设备、建设安装劳务及后续 2 年运维服务。
2.6 服务期限: 监测系统建成并通过业主验收后,进行 2 年的监测设备运维劳务工作。
2.7 质量要求: 符合本项目监测实施方案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
2.8 安全目标: 满足国家和项目所在地要求,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2 )投标人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截止投标月的上月或上上月其所在投标单位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
近 3 年内(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中表述项目时间为准)承担过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业主证明或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是指:监测或巡检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类。
3.4 信誉要求
(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 )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 2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 ///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 : ///shixi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 3 )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 4 )投标人已录入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作方资源库,且信用评价等级为 B 级及以上。
注:投标人信誉要求中第( 1 )~( 2 )项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核查的上述对应网站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第( 3 )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第( 4 )项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入协作方库查询(投标人属于蜀道集团内的企业不需办理协作方入库)。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釆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釆平台”)( )通过数字证书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费 ( 可简写 ) 。
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 / 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4.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自行从蜀道集采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上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踏勘现场及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预备会议。投标人需自行安排进行现场踏勘,并自行承担考察费用及安全责任。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蜀道集采平台( )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535 号 1 栋 40 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5.5 以下情况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在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蜀道集采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7.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集采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7.2 异议、投诉处理
7.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7.2.2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 )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 15 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7.2.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2.4 投诉的渠道
投标人在蜀道集采平台( )对应项目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 1 号 邮编: 610041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9. 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8148-188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