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柳江街道包江桥社区三宗闲置商铺出租流转公告
- 2026-03-24
项目名称: 锦江区柳江街道包江桥社区三宗闲置商铺出租流转公告
招标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包江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成都市主城区基层闲置资产挂牌公告
受 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包江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将交易 锦江区柳江街道包江桥社区三宗闲置商铺出租 ,现将本次资产处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内容
说明及要求
流出方
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包江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标的名称
锦江区柳江街道包江桥社区三宗闲置商铺出租
项目坐落
锦江区锦华路三段 265-267 号、 269-271 号、 273-275 号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面积
三宗商铺均为 72.03 ㎡
流转期限
1 年
处置方式
出租
业态要求
承租方不得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不得贮存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危险物品。
标的介绍:
1. 结构: □ 土木 □ 砖瓦 ☑ 钢筋混泥 □ 钢构 □ 其他: ____________ ;
2. 配套: ☑ 水 ☑ 电 □ 气 □ 网络 ☑ 卫生间 ☑ 厨房 □ 其他: ;
3. 装修: ☑ 毛坯 □ 清水 □ 简装 □ 精装
4. 周边环境、交通等情况: 环境良好,交通便捷 ;
使用要求:
1. 流入方使用本标的 须符合 国家及当地 产业发展规划及 本标的业态要求 ,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及其它非法经营项目 和影响居民居住的经营用途;
2. 流入方 只得在出租标的所占面积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超越范围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用途,确保不影响房屋的整体安全、使用功能及周边环境。
3. 流入方需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确保房屋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期间 所有 安全责任由流入方负责。
4. 该标的未征得流出方同意不允许转租。
5. 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及房屋, 流入方 需无条件搬离,流出方不进行赔偿; 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流入方装修标的或增加设备除可拆除及搬离(不得影响标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以外,均无偿归属于流出方所有。未经流出方书面同意,流入方装修标的、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标的和设备损坏的,流出方可以要求流入方给予修复,并赔偿相应损失。
6 . 标的交付: 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交易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装修投入等;交付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7 . 其他要求详见挂网页面下方交易条件 - 资料下载中的合同模板。
租金约定
1. 挂牌底价: 三宗商铺均为 107 元 / 平 / 月, 92487 元 / 年。
2. 租金递增: / 。
3. 租金支付:按年预收。
4. 履约保证金(押金): 10000 元。
5. 装修免租期: / 。
6. 其他费用:水、电、气、物业费等由意向方自理。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并按时缴纳足额保证金;
报名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 详见本公告网站页面 。
报名地点: 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网址: /nccq/ )。
报名程序:
1. 意向流入方打开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网址: /nccq/ ),在上方点击统一注册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用户名、单位名称应当与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请选择资产资源竞买人。完善基本资料时,所在地区请选择 成都五城区或高新区 ;在电子件管理中,自然人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通过交易主体注册审核的交易主体,返回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网址: /nccq/ )点击统一登录、交易主体登录、新系统入口进行登录,点击产权交易、资产资源交易、我的报名,选择拟报名项目,点击“新增报名”按钮,按照网页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并提交审核。
3. 意向流入方报名资料通过审核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资料:
1. 闲置资产交易承诺书;
2 . 若为 法人主体 提供 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若为 自然人 提供 资格证明 : 身份证 复印件(本人签字)。
(注: 1 、 上述文件 在报名界面以扫描件形式上传系统 ,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意向方 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 、相关格式模板请在项目挂网页面下方“报名资料下载”处获取。 )
交易保证金
1. 交易保证金金额: 5000 元。
2. 保证金缴纳: 报名审核通过后 ,意向流入方可在系统中 点击缴费 管理进行缴费 ,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 “价款划入账户” 转账 缴费 均可 。
特别提醒 : 扫码支付到账时间为 T+1 ,请至少在报名截止前一天扫码支付,如在报名截止最后一天缴费请使用银行转账。
意向流入方 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 交易保证金 ,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 ( 最后一天报名截止 1 6 :00) 交易保证金 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3. 保证金处置与退还:
3.1 成交流入方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约定时间与流出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在流出方上传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成都农交所从成交流入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不计息退回;未成交流入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项目结果公示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原路不计息退回。
3.2 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时成都农交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
①意向 / 成交流入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造成交易未成功或流出方和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意向 / 成交流入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成都农交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竞价秩序,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意向 / 成交流入方通过获取流出方或标的相关的商业秘密,侵害流出方合法权益的;
④意向 / 成交流入方(意向流入方)违反其在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⑤意向流入方并被确认为成交流入方后,拒绝签约、放弃成交流入方身份、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交易
程序
1. 第一轮报名时间截至后 ,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 按流出方要求 摘牌成交 , 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2. 第一轮报名时间截至后 ,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 网络竞价 方式竞价, 竞价 时间 详见本公告网站页面。 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3. 第一轮报名时间截至后 , 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 则 不变更信息发布条件,按照 5 个工作 日为一个 报名 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流入方 。
4. 网络竞价规则 : 意向流入方 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竞价,按 自由报 价 + 限时报价方式进行,交易从标的底价 ( 单位:元 / 年 ) 开始报价,单次增价幅度 为 100 元 或其整数 倍 ; 竞价时间为 30 分钟 ,若竞价时间 最后 一分钟内仍有 意向流入方 继续报价,则转入限时报价,限时报价为第二人报价时间在第一人报价时间基础上增加 60 秒,限时报价直至产生最高报价止 ; 竞价时间结束后,出价最高者 成交 。
5. 凡报名参与 本次交易 的 意向流入方 ,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 资产 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 资产 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竟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意向流入方 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 意向流入方 承担全部责任。
交易服务费
1. 交易服务费按照标的物实际成交总价 ( 成交总价 = 成交单价 * 面积 * 承租时间, 含递增 不含免租 期 ) 的 5 ‰向 成交流入方 ( 承租 方 ) 计收, 不足 3 00 元按照 3 00 元收取。
2. 只要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产生了 成交流入方 ( 承租方 ) ,即视为 项目成交 , 农交所将 从 成交流入方 交纳的 交易保证金 中扣除交易服务费 , 不足部分由 成交流入方 向 农交所 补缴。
其他约定
其他 要求详见 本公告网站页面的 《租赁合同》 模板, 意向流入方 一旦报名成功即认为其完全认可该协议条款并在成为 成交 流入方 后其签订该协议。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 人:屈先生,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 报名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委托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方 ( 报名者 ) 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