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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天府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宣传活动

  • 2026-03-24

项目名称: 天府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宣传活动

招标公司: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标的物: 宣传册海报横幅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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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要求,抓实市委 “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工作部署,助力“立园满园”行动深入开展,延伸检察机关服务企业职能职责, 天府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 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项目名称: 天府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 普法宣传活动。

二、项目概况: 通过主题活动、会展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驻展活动、 “天新先锋 ·法治营商环境检察服务工作站 ”法律服务等,向企业、群众普法教育同时扩大天府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的宣传力与影响力。

三、采购内容:

(一)技术要求(具体活动要求):

1. 知识产权主题宣传周活动( 1 场)

知识产权宣主题宣传日拟开展企业走进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活动,该项活动中将设计制作活动主 k 宣传背景板,架,宣传图册及相关物料,

2.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自贸等系列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10 场)

会展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天新先锋,法治营商环境检察服务工作站全年度布展,宣传使用的宣传物料,及开展宣传布景 ( 如糖酒会,车展等中大型展会,下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普法及法律服务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制作宣传相关物料 ( 包含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金融,企业犯罪预防教育等 ),

3. 普法教育基地场内内容维护,设计及制作( 5 类主题)

共计包含知识产权,职务犯罪,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金融,涉企业犯罪教育预防五类主题,该设计成果适用于本院及法务区两处教育普法基地使用

4. 省市院交办活动

宣传物料报价单

宣传物料报价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及要求 单价 备注

1 海报 425*600mm

若有调整,据实结算

2 宣传单页 210*154mm128g铜版纸

若有调整,据实结算

3 三折页 360*210mm128g铜版纸

若有调整,据实结算

4 丽屏 2m*0.8m

(大小根据实际内容可调整)

若有调整,据实结算

5 宣传册 210*154mm

(大小根据实际内容可调整)

若有调整,据实结算

6 宣传桁架 5m×3m

若有调整,据实结算

7 主题活动主k及物料的宣传图设计费(5个主题) 设计费

8 横幅 4m*0.6m

若有调整,据实结算

9 五个电子屏设计,每个屏幕设计内容包含宣传海报 设计费

按页计费

合计

注:

1. 供应商应提供分项报价表并汇总单价,不得漏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报价应包含人工费、国内税费、配送费等费用以及一切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3. 清单外费用以及因规格型号调整变更的费用,由供应商提供报价单,经采购人确认后据实结算。

(二)服务要求

1. 所有活动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活动宣传需覆盖线上线下多个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传统媒体、户外广告等。

2. 活动执行团队需具备相关活动 策划及执行经验、能够高效、专业地完成项目任务。所有活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供详细的活动报告和验收报告。

四 、采购预算: 8 万元以内。

五、资金来源:已落实。

六 、合格采购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 采购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鲜章,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视为虚假响应。

(二) 采购申请人与其他采购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 采购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 采购申请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七 、 本项目拟选取供应商方式按照综合评分进行评议,最终结果将在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官网财政信息栏目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 、 请供应商根据附件方案提供比选文件 正本一份,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7日14:00,逾期提交或快递逾期配送视为无效文件 。

九 、其他要求: 以上活动承办结束后,均需供应商提供活动现场照片(包含精修及原图)、现场视频的拍摄

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 天津路东段 1099号

方案咨询 联系人: 曾 老师

联系电话: 67177 054

比选文件递交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67177 085

十一、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15分

满足 宣传活动 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基准价/报价)*15*100%。

2

履约能力

20 分

202 4 年 1月1日(含)至今,供应商每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4分,最多得 2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

①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普法 、 宣传等 活动承办。

②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以签订时间为准。

3

项目分析

10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分析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的理解进行阐述分析;②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的理解进行阐述分析:方案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 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2.5分,最多扣1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 “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仅有框架或标题而无具体内容、不利于项目实施、凭空捏造、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对项目的认识不准确、对本项目现状调查掌握和分析不全面、详尽、真实等任意一种情形。

4

宣传策划方案

20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宣传策划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总体组织、策划和执行方案; ②活动现场设计与搭建方案、展陈方案; ③现场会务服务方案; ④预期效果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 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2.5分,最多扣2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 “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仅有框架或标题而无具体内容、不利于项目实施、凭空捏造、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对项目的认识不准确、对本项目现状调查掌握和分析不全面、详尽、真实等任意一种情形。

5

物料准备方案

15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物料准备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货源组织及供应方案;②物料设计及制作方案;③物料存储与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 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2.5分,最多扣1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 “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仅有框架或标题而无具体内容、不利于项目实施、凭空捏造、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对项目的认识不准确、对本项目现状调查掌握和分析不全面、详尽、真实等任意一种情形。

6

服务保障方案

20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进度实施方案;②项目质量保障措施;③临时性的工作协调方案;④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 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2.5分,最多扣2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 “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仅有框架或标题而无具体内容、不利于项目实施、凭空捏造、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对项目的认识不准确、对本项目现状调查掌握和分析不全面、详尽、真实等任意一种情形。

评审说明 : 本评分办法中所有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否则相关评审项按无效处理;

宣传物料报价单.xlsx

比选文件 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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