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47翠屏区金秋湖镇(南溪界)至永兴镇(叙州界)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制图劳务
- 2026-03-25
项目名称: S547翠屏区金秋湖镇(南溪界)至永兴镇(叙州界)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制图劳务
招标公司: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勘察设计制图劳务
项目地区:四川 宜宾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547 翠屏区金秋湖镇(南溪界)至永兴镇(叙州界)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制图劳务 ,招标人为: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资金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S547 翠屏区金秋湖镇(南溪界)至永兴镇(叙州界)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制图劳务
2.2 建设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
2.3 工程概况: S547 翠屏区金秋湖镇(南溪界)至永兴镇(叙州界)段改建工程是连接宜宾市翠屏区与南溪区及叙州区的主要公路之一,本项目是四川省普通省道网布局规划( 2022 ~ 2035 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全线位于宜宾市翠屏区境内,项目起于新国村双水井小桥西侧,与 S547 南溪段( S546 共线段)相接,经金秋湖镇、新站村、大 垇 村、永胜村、永兴镇、八庙村,终点位于九龙村西侧,接 S547 叙州区段。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 3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为 7.5 米。推荐方案路线全长 31.565 公里(其中改建段 24.21 公里,新建段 6.955 公里,利用段 0.4 公里);全线设置桥梁 781 米 /10 座,其中大桥 590 米 /4 座、中桥 191 米 /6 座,涵洞 93 道,桥梁占比 2.47% 。
2.4 阶段: 本次招标为项目两阶段勘察设计。
2.5 标段划分: 整个项目两阶段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及服务期限: 提交成果的时间应满足甲方、项目业主及建设进度需要,服务期限至本项目交工验收止。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基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环保绿化工程、其他工程及施工方案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制图劳务及后期服务配合劳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 1 )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 2 )蜀道集团外部投标人须已入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作方资源库,协作方入库类型应与招标内容相匹配(附截图;若投标人属于蜀道集团内企业则无须提供相关截图,但须提供隶属于蜀道集团内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资质 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3 业绩要求: 近 5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 独立 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其中仅含勘察工作的业绩不予认定,仅含设计工作的业绩予以认定 。投标人填报的业绩须提供 合同扫描关键页、施工图批复文件 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批复印发时间为准。
3.4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满足近 5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其中仅含勘察工作的业绩不予认定,仅含设计工作的业绩予以认定 。 项目负责人填报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关键页、施工图批复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批复印发时间为准,合同不能反映个人业绩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2 )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 4 ) 未被列入 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信用评级黑名单( D 级);
( 5 )在 202 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注: 若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控股关系,指其出资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为:自 2026 年 3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 , 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蜀道集采平台 ”)( http s :// )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 S547 翠屏区金秋湖镇(南溪界)至永兴镇(叙州界)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制图劳务(可简写) 招标文件费 。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 500 元 / 份, 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 : //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 : // )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5.5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己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和 “蜀道集采平台”的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以保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 招标人定于 2026 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 进行远程电子开标;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4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 “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8. 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8.1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s : //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 : //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和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 / )网站上公示 3 个日历天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 “ 蜀道集采平台 ” 在 “ 异议 ” 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 2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 “ 蜀道集采平台 ” 唱标完成后,在 15 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 “ 异议回复 ” 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 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 “ 蜀道集采平台 ” 在 “ 异议 ” 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8.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 “蜀道集采平台” () 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 “投诉”菜单提出。 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9. 温馨提示
9.1 投标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9.2 CA 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公示的“ CA 技术支持”处的网址进行办理。
9.3 开票
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事宜详见首页 “帮助中心”模块第五项内容约定。
9.4 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公示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400-8148-188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蜀道云上城 12 号楼(和顺路一段 366 号)
联 系 人: 张 女士、徐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1 3438103866
202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