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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芝溪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蓬溪县芝溪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施工-1

  • 2026-03-25

项目名称: 蓬溪县芝溪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蓬溪县芝溪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施工-1

招标公司: 蓬溪县浩金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生态修复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地区:四川 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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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芝溪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蓬溪县芝溪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施工-1

发布时间:2026-03-04 14:49 信息来源: 四川 原文链接地址

蓬溪县芝溪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蓬溪县芝溪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施工-1

招标公告

蓬溪县芝溪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一期) / 标段施工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蓬溪县芝溪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 已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蓬发改审〔 2023〕5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溪县浩金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溪县浩金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赋码: 2312-510921-04-01-780214 ,经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蓬发改审〔 2025〕57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蓬溪县赤城镇、明月镇、吉祥镇、鸣凤镇、宝梵镇、普安街道等乡镇(街道) 。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涉及芝溪河下游唐家沟至明月镇 32km芝溪河干流河道两侧的生态修复治理,以及芝溪河重要支流小潼河17km河道两侧的生态修复治理。主要开展河岸缓冲带建设、生态沟渠建设、人工湿地建设、水域生态修复建设四方面内容,实施点位主要集中在6处河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河岸缓冲带建设共计9处,总面积104200m2,包括搭配种植适宜生长的“乔-灌一草”植物,并辅以石笼为护脚稳定基底;(2)生态沟渠建设2处,总长度550m;(3)人工湿地建设1处,总面积22000m2;(4)生态浮床建设3处,总面积3000m2,包括河道水域曝气增氧和水生动物投放。 。

2.4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1.5近五年已完成(0个)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多个标段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4投标人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在 “信用中国”网站( / )、“信用四川”网站(http://www.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xxgx/index.aspx) 企业或注册从业人员诚信分值低于60分(含)的。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有不良行为记录在限制期内的。

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中被列入“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05 日 00时00分 至 2026 年 03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结束时间为 2026年3月 24 日 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工程量清单;图纸)。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详见遂宁遂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后台系统的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遂宁市) 同时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蓬溪县浩金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 1510921MAC7U6JP0Y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8MA63BRJ56R

地 址:

蓬溪县市民中心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 44号

邮 编:

629100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唐先生

联 系 人:

柳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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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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