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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项目ML2项目经理部菱形挂篮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5-09

项目名称: 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项目ML2项目经理部菱形挂篮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桥梁工程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菱形挂篮租赁服务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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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项目 ML2项目经理部所需 菱形挂篮 租赁服务 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公司批准 实施公开 招标。

二、 招标 概况

招标单位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桥梁工程分公司

使用项目

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项目 ML2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源

工程计量款

招标标的

菱形挂篮租赁 服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包件 划分

共 设 1 个 包件

三、 标段划分及租赁清单

1、本次招标设1个包件。

2、预计 租赁 数量及规格型号详见下表:

材料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计租赁

数量

预计租赁周期

(月)

备注

菱形挂篮

64+2*115+64(双箱)

3

9

1、桥面宽度18.45m

2、最长节段5m

3、最大节段重量315t

菱形挂篮

64+2*115+64(单箱)

3

9

1、桥面宽度12.6m

2、最长节段5m

3、最大节段重量200t

合计

6

注: 1、挂篮包含主架体及配套销轴、40Cr吊杆、后锚杆及配套螺母、横梁操作平台等(栏杆除外)所有挂篮结构件。不含挂篮模板、现场锚固挂篮轨道用精轧螺纹钢及其配套螺母、联接器、手拉葫芦、千斤顶。

2、 要求挂篮进场前出具正式的设计图纸和计算书,要求设计图纸和计算书出具单位须具备相应设计资质。

3、 单对挂篮 “租期起始时间”自单对挂篮最后一车构件运抵招标人施工现场之日起算,但若挂篮安装验收不合格,运抵直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期间不计租金。“租期终止时间”为招标人报停之日,报停之日至单对挂篮最后一车构件装车退场之日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按天计租(按30天/月计算天数,折算租赁费)。

4、预计租赁周期:2026年6月至 2027年2月(以项目通知时间为准)。

5、 交货地点: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项目 ML2项目经理部(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金家林)。

6、预付款: 合同 签订 后,招标人根据挂篮进场计划 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每对挂篮预计 租赁 总 金额的 4 0%。 每月办理结算,待结算金额超出预付款后,使用项目根据工程计量款,对超出预付款金额的已结算货款进行支付,具体情况双方合同约定。

7、以上数量和租赁时间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件。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且具备相关租赁经营范围。

3、 投标人至少具备 1个近五年内( 2021年4月1日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挂篮同类产品租赁业绩。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结算发票 1张。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披露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5、协作方入库要求:参与投标的蜀道集团外部单位必须为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中已完成入驻的协作方。

6、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 获取方式为:自 2026 年 5 月 10 日 0 时 0 分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 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项目 ML2项目经理部挂篮租赁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 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照要求完成登记报名程序被招标人认定为报名不成功的,其所有的经济及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 10000 元整( ¥ 壹万 元)。

2、投标人应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 15 时 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项目 ML2项目经理部挂篮租赁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 2个月内退还。

3、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15 时 0 分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 具体操作 详见首页 - 下载专区-操作手册 《 供应商操作 手册》 。

2、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3、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八、其他相关事宜

1、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2、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 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 投诉的渠道 :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3、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桥梁工程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中天时代大厦 2栋6楼

联系人:唐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桥梁工程分公司

202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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