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三中2025年教职工子女六一儿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 2026-05-09
项目名称: 宜三中2025年教职工子女六一儿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招标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采购标的物: 慰问品
项目地区:四川 宜宾
宜三中 2025年教职工子女六一儿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邀请公告
宜三中 2025年教职工子女六一儿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BSZ20250523GH01;
2.项目名称:宜三中2025年教职工子女六一儿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人: 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三、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共 1个包,采购 2025年六一教职工子女慰问品提货券,慰问品为米、面油、牛奶、文具 。按照 100元/人的标准, 在符合所有要求的前提下,面值越高者中标,低于 100元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报价包含税费、人工费、运费等一切费用包干,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
项目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食品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若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投标人无条件为采购人提供兜底保障,及时安排(教职工)退货或换货;若发生食品中毒等事件,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 2)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提货券(可多次使用),用于购买投标人店里包括但不局限于米、油等物品,价格按店里对外挂牌销售价,享受投标人所有优惠活动待遇,不得提价或变相涨价。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提货券,收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一次性送货;
( 3)提货券使用有效期限3年;
( 4)要求叙州区范围内超市门店经营面积8000平米以上,且门店销售品项1.5万个以上,门店2家及以上。(含品类齐全的网店);
( 5)以教职工节日提货券总数为据予以结账,结账时限一个月之内。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
5.供应商应有移动互联网购物平台,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电子(手机号验证码登陆)或实物(可直接在提货点提货)提货凭证,并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提货方式,使用人可以灵活选择;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应提供:1-5项的承诺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清单、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平台安全性或资金安全性的相关证明(如信息安全的证书或协议等)、业绩证明(须附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需体现合同名称、签订双方名称、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盖章页)、提供可提取的门店数量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提供比选申请人自有线上商城平台截图(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提供提取劵有效期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提供服务方案(含项目总体方案、配送方案、供货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服务方案),所有资料须加盖公司鲜章,密封。
六、竞争性磋商方式
邀请三家(或以上)单位参加本项目,并将参选资料密封邮寄或专人送至我校 闵老师处(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查看完整信息 ) ,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竞争性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5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八、竞争性磋商标准
竞争性磋商结果采取综合评分法,高分中标。
评分标准:在符合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提货券报价以 100元/人为基准,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折扣率仅用于评分资格要求,总体分值最高者中标,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评分标准
分 值
1
报价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折扣最低的比选申请人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 /最后报价) × 50% × 100
举例说明:如三个比选人分别报价折扣为 70%、80%、90%,则70%为最低折扣价,70%为基准价。
50分
2
综合情况
1.可提货门店数量,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宜宾市可提取的门店数量进行评分:有可提取门店≥ 5 家,的得 4 分;有可提取门店 ≥1 0 家,的得 6分;可提取门店数量≥ 30 家,得 8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 50 家,得 10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 70 家,得 12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 90 家,得 14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 110 家,得 1 6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 1 3 0 家,得 18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 1 5 0 家,得 20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 170 家,得 22 分;小于 5家和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 2 分。 (投标时提供可提取的门店数量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使用方法:根据使用便捷性进行评分,提供比选申请人线上商城平台截图,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时提供比选申请人自有线上商城平台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提取券有效期满足2年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本项最多得 5 分;小于 2年和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时提供提取劵有效期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0分
3
服务方案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至少包括: 1、项目总体服务方案;2、配送方案; 3、供货保障措施(含履约保障措施);4、售后服务承诺;5、应急服务方案。方案完善,描述详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注:错误或缺陷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照搬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实施方案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与本项目无关等任何一种情形。)
20分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7日17:3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并在密封袋外表面标明投标的项目名称。 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本单位恕不接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2.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东段50号;
3.联系人: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