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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新区大学城片区03街区011地块M0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2026-05-09

项目名称: 三江新区大学城片区03街区011地块M0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宜宾科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项目地区:四川 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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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三江新区大学城片区03街区011地块M0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603-511599-04-01-274560】FGQB-00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科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科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江新区大学城片区03街区011地块M0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大学城片区03街区,鸿儒路以东,大学路以西。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86032.29平方米(约129.05亩),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高度80米及以下。拟规划建设中试基地、孵化平台、创新创业基地、实验实训基地、研发办公、宿舍、厂房、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最终以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建设用地红线为准。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计划工期:1.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并提交建筑景观方案设计成果。

2.建筑景观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后,视项目招商和产业落地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按下列任一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

2.1按招标人要求开展项目整体施工图设计,原则上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并提交(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成果。

2.2招标人有权要求分标段或分批次或分楼栋开展施工图设计,原则上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不超过45天完成并提交分标段或分批次或分楼栋(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成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结合项目设计工作量通知时间为准。

以上阶段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如遇招标人对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或其他原因招标人要求暂缓设计时,则设计时间相应顺延,具体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2.6招标范围:

(一)设计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6032.29平方米(约129.05亩),暂定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暂定总景观面积约5.2万平方米。

(二)设计内容

包含建筑景观方案(含经济指标与投资概算编制)、各专项方案、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各类二次深化设计等。包含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深化、建筑方案、景观方案、土石方平衡、基坑支护及边坡、地基基础处理、园区道路(含临时)、建筑、结构(含抗震专项)、室外综合管网(含临时)、抗震支架、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人防、节能、绿建、海绵城市、景观、外立面、幕墙、泛光照明、钢结构、交安、弱电智能化、标识标牌、导视系统、公区室内装饰(含公区如大堂、公共过道、楼梯间、电梯前室及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首批次入驻企业相关办公用房等)、10KV高压配电、临时用电、大门围墙、小品雕塑、廊架岗亭、栏杆栏板、门窗百叶、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及户外家具等方面的一体化设计,方案设计并按照《宜宾市城市规划三维模型数据标准》提供三维电子模型文件,并配合完成方案报规报审、全专业全专项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备案、消防设计审核、人防工程审查、施工图评审(包含但不限于行政审查、抗震专项评审及审查、技术图审等相关审查)、外立面施工图深化、变更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及服务、施工现场常规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各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及向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等工作。

(三)设计深度

包含建筑方案、各专项方案、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各类二次深化设计等所有成果须达到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及补充说明》、四川省及宜宾市地方标准等要求和深度,符合设计过程中由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及传真函件中的要求,符合政府报批报建的相关要求,符合项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依据等要求和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建筑面积不能明确体现的,可提供相关业主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认为可佐证的相关业主业绩证明材料)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给予 ☑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10 00:00 至 2026-05-15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01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1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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