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装备公司透平科技轴封采购项目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 2026-05-09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电建装备公司透平科技轴封采购项目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轴封项目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507-26J6-FG1257
一、 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开谈判方式采购轴封项目,采购使用资金已落实。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项目名称:轴封项目
(2) 项目概况:轴封是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风机的关键部件,需要依据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的图纸进行定制化生产,本次采购为轴封,详见表格。
(3)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轴封种类(详见明细表),采购数量(详见明细表)。
序号
零部件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轴封
Ф800-Ф960
件
57
2
轴封
Ф1110-Ф1405
件
153
3
轴封
Ф1555-Ф1900
件
46
(4) 合同时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自然月。
(5) 采购方式:在执行具体项目时,采购人将依据实际图纸向中标的投标人下达订单。响应人需根据订单中包含的图纸细节、交货期限和材料规格等信息,负责产品的制造和交付。
(6) 交货时间:
本产品的制造工期为3—5天(包含运输时间,根据市场及检修需求制造时间为1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起始时间:以图纸发送日为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以质检验收合格日为终止时间。
在此期间,响应人需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并确保所有产品通过质检验收,达到项目规定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延期处罚:见合同模板违约责任
(7) 交货地点:
响应人须全面负责运输工作,包括将成品转运至下一个工序或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的所有相关物流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 工序内运输。响应人负责产品在工序过程的移动和运输。须确保各工序之间的无缝衔接,防止在移动过程中出现工件损坏或变形。响应人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确保工件在每个工序内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
2) 成品运输。完成所有处理工序后的成品运输由响应人负责。响应人须将成品运输至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或由采购方指定的工序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距离不超过成交人至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的距离(距离以高德地图显示货车最短行驶距离为依据),或当指定地点超过成交人至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距离50公里以内时,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运费。
3) 装卸及吊装。响应人负责成品的装车和卸车工作,确保操作安全和工件的完整。装卸过程中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响应人须确保在指定工位进行成品的卸货和吊装操作,确保运输和卸货过程高效且安全。响应人负责装车和卸车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书。
4) 运输装卸安全要求。响应人用于运输的车辆(在车型适配(载重、空间、续航)及运输路线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须具备合法运营资质,车辆状况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无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需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载、超速、违规停放等危险行为,确保运输全程安全合规。针对零部件特性,响应人需配备专用固定装置、防护材料等安全设备,防止运输中出现位移、碰撞等安全问题。运输及装卸人员需接受专项安全培训,熟悉操作规范,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5) 运输、装卸责任要求。响应人在运输途中,因车辆故障、操作不当、保护措施不到位等自身原因导致零部件损坏、丢失、延误的,由响应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后续相关损失。在装卸及吊装过程中,因设备不符合标准、人员无证操作或操作失误导致零部件损坏或安全事故的,由相应人员及其对应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因现场指令违规导致的,由相应人员及其对应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因不遵守现场指令违规导致的,由相应人员及其对应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 因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零部件损失的,双方需提供有效证明,协商确定责任分担方式。
(8) 材料说明
1) 响应人负责提供产品制作的材料,包括钢板(Q235B/Q355B)、型材等。钢材应符合相关标准和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保证中心对于钢材验收的相关标准,确保其材质、厚度和尺寸满足项目需求。采购的钢材需提供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2) 响应人负责所有焊接过程中使用的耗材,包括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耗材应符合项目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焊接接头的强度和质量。响应人须提供焊接耗材的质量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
3) 响应人负责所有焊接过程中使用的耗材,包括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耗材应符合项目规定的质量标准(品牌:大西洋,牌号:CHW-50C6,国标:GB/T8110 ER50-6),确保焊接接头的强度和质量。响应人须提供焊接耗材的质量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
4) 响应人负责所有工艺螺栓(临时螺栓),用于铆焊件的临时固定和定位。螺栓的规格和材质须符合项目要求,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5) 响应人负责铆焊工序中所需的辅助材料,如防护用品、切割工具、测量仪器等。这些材料须符合相关标准,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
(9) 结算说明
1) 在采购人完成入库程序后,采购人按照结算流程进行结算,并通知响应人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后在采购人财务挂账,迟提供一天,按制造费用的1%予以处罚。
2) 在采购人财务挂账后,采购人根据响应人的生产加工的工期进度、产品质量的一次交检合格率、配套重要性等综合因素确定款项支付计划。
3) 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响应人提供质量证明文件PDF格式到采购人(质量证明文件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生产批号与货物及双方签定技术协议等完全相符),采购人品质保证中心确认资料齐全后,响应人出具该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应付货款纳入资金计划(支付方式包括:承兑汇票、现金、供应链金融、电建融信等,具体支付周期及金额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且每月需响应人与采购人对账后才支付,对账时间每月10日之前。采购人按照经审批通过的资金计划进行款项支付。响应人认可采购人基于内部资金计划进行付款的流程,采购人按内部资金计划付款的情况下,响应人不得以“付款迟延”为由向采购人主张违约责任。
(10) 质量要求:
1)响应人须严格按照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图纸进行生产。
2)响应人须保证所生产的零部件尺寸满足图纸要求和工艺要求,确保后续装配过程的顺利。因零部件制造问题导致后续不能正确安装或者无法进行加工的责任由响应人负责。
3)响应人必须遵守《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① 《质量考核管理办法》重点条款:当供应或交付产品出现不合格现象时,无论所供应或交付产品电建透平公司是让步接收、返工返修还是报废均须对其进行处罚。类似不合格现象高频或多次出现时将乘以1.5或2的倍数进行考核。(不合格品是指产品的一个或多个特性不满足订单、图纸、工艺规范、技术通知、业务联系函、作业指导书等)。特别强调:严禁违背质量底线(严重违反标准、图纸、工艺纪律、标准化作业文件、工作标准规范的恶性质量问题,或不诚信、欺瞒,有意偷序、漏序、逃检等恶劣行为),如有违背将进行质量处罚,并 对于供应商违反质量底线的质量问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额外再处罚2500-10000元/次。
(11)其他要求:
1) 本项目需进行样品试制,样品试制、原材料、检测、运输、送检及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样品试制及检测,并将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编入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合理统筹试制、送检及报告出具时间,未按要求提交合格检测报告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查阅安排:采购人将于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19日(每日09:00至16:00)(指报名截止日期后两日),在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相关图纸,供潜在响应人现场查阅;所有潜在响应人(已通过资格预审或符合报名条件者)均有权申请查阅。上述时间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现场查阅申请。潜在响应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现场查阅的,视为其已自行获取并充分了解全部采购资料信息,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3) 如因采购人发布的补充通知或澄清文件导致采购资料发生实质性变更,采购人将另行公告补充查阅的安排。
4) 查阅规则:
1. 查阅实行“预约登记制”。潜在响应人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向采购人预约,并注明公司名称、查阅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 查阅人须持潜在响应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密协议,经采购人核验登记后方可进入指定场所查阅。
3. 图纸仅限于现场阅览,严禁携带手机、相机、扫描设备、笔记本电脑、U盘等任何可记录信息的电子设备入场,任何形式地拍摄、复印、抄录、电子拷贝或携带离场均被严格禁止。
5) 保密与责任:
1. 潜在响应人应对其派出人员在查阅过程中所知悉的全部采购资料内容承担永久保密义务。
2. 如发现任何响应人有违反本条上述查阅规则的行为,无论其是否最终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均有权立即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若该响应人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废除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 风险自担:潜在响应人应自行安排充足时间进行现场查阅,并对其基于现场查阅所作出的理解、判断和响应决策独立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提供查阅之行为,不构成对采购资料内容完整性、精确性的任何保证或暗示。
6) 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单项数量有增减的,可按合同分项价格单价执行,但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7) 响应人需在订单结算前来我司核对结算数据并签字盖章。
8) 成交供应商每次交检需采购人按照品质保证中心质量检验程序同步上传相应资料。
9) 必须使用文件报价模板,否则视同无效报价。
10) 付款方式不允许有差异。
11) 产品制造不允许有技术偏差。
12) 响应人须严格恪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严禁出现以下十二类不良行为;若有违反该管理办法之情形,采购方有权即刻解除合同,并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 因违法违规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引发严重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损害赔偿等环保事件,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2. 响应报价时间截止后,非采购人原因撤销其响应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审的;
3. 响应方存在串标、围标或行贿行为的;
4. 响应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响应,骗取中标/成交的;
5. 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或擅自违反合同约定,违法将成交合同进行转让、分包或转包的;
6. 无正当理由不执行响应承诺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包括未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提交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信用担保的;
7. 违反合同质量管理约定,擅自降低质量、等级和售后服务,或者存在质量问题且拒不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
8. 违反合同服务期限约定,未按期完成工程施工及未按期提供全部货物或服务,中途停止配送、施工或者变相增加费用等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
9. 故意以员工、工人工资等问题挑起争议或纠纷,或鼓动员工、工人及其他人员实施围堵、闹事、请愿等干扰办公、扰乱企业经营秩序、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的;
10. 供应商恶意投诉、起诉或存在诬告、陷害、诽谤行为的;
11. 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1. 其他经查实的不良行为。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 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响应人应具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对应的样品试制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
4) 供应商须应具备制造大型电力系统轴流相关零部件的经验,并提供近1年内不少于1个证明其履约能力的材料(包括零部件照片,以及合同、中标通知书、结算单据其中之一;若提供结算单据,还需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发票)。
5)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5月17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新版登录,以下简称“招标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 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采购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谈判响应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供应商无须在线签到,本次采用集中解密。
2、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在中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向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申报认证供应商资格(同时需向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线下合格供应商录入,联系人:杨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217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认证成功,造成合同无法签订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5、谈判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15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熊 熹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2320
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八、 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查看完整信息)提出投诉
202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