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单包100万以下)采购公告
- 2025-10-30
项目名称: 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单包100万以下)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025-JQXWCD-W3130
招标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总医院
采购标的物: 实验室建设设备、睡眠监测分析系统、眼动分析系统
项目地区:四川 成都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 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单包 100 万以下)
二、项目编号: 2025-JQXWCD-W313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及品种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单价(元)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交付(实施)时间
备注
合计
153
153
01包
95
95
1
256导联视频脑电图监测系统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套
1
950000
95
95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非进口产品
02包
30
30
1
眼动分析系统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套
1
300000
30
30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非进口产品
03包
28
28
1
小动物
EEG/EMG 无线脑电-睡眠监测分析系统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套
1
280000
28
28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非进口产品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153万元 ;
3.最高限价: 153万元 ;
4.本项目各包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100%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 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外资包含港澳台,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提供完成注册相关证明截图。
(十)特定资格要求(01包、02包适用,若所投产品非医疗器械,则提供投标产品不为医疗器械的说明):
①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与投标产品配套的医疗器械资质材料(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1)投标人为生产商: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备案编号告知书,并附对应的产品备案信息表,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产品注册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 申领时间: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11 月5日,工作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申领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
(二)申领地点: 电子邮箱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名登记表。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 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3900599300@qq.com。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 年11月18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 年11月18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详见谈判文件)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5 年11月18日9时00分。 (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
(二)谈判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详见谈判文件) 。
八 、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5年11月7日9:00-16:30
(二)踏勘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详见谈判文件)
(三)联系人:树老师
(四)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的有关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进而影响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勘察资料详见附件1。
九、特别提示
此项目将与其他设备采购项目一起评审,预计总评审时长为4天,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及授权代表自行安排好时间,如因行程安排问题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流程而造成的无效投标或无评审排名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和医院门户网( / )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助理
办公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 3900599300@qq.com
质疑联系人: 姚助理
邮 箱: 3971219388@qq.com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医院纪委
办公电话: 0288657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