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关于承揽某单位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2025-11-20

项目名称: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关于承揽某单位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2025]FASC02689

招标公司: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绿化养护服务物业服务维修服务

项目地区:四川 眉山

免费查看原文

本比选项目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关于承揽某单位 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25]FASC02689 ),比选人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关于承揽某单位 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提供客服服务、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工程维护、维修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物业服务。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 3441340.65元(含税)。采购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质量要求:合格★ ,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关于承揽某单位 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提供客服服务、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工程维护、维修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物业服务。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 1.2条。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最高参选限价 折扣 为 100%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 折扣 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 2 .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 2参选人应具备自20 23 年 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或类似 物业服务 项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 2 个或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

2.1. 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2 .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2.2.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2 .2.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 .2.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准 )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2.2.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 10 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 处理结果 ,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 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 1 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 处理结果 ,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 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 .2.1 2 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 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 3 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

2 .2.1 4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 145号信和大厦三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 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 比选文件。

(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 1 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 145号信和大厦三楼 ( 会议室 ) 。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比选人 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 比选人 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 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通服 采招门户 ( /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 145号信和大厦三楼

邮 编: 620010

联 系 人:卫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weijia.sc@chinaccs.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比选 人 :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2025 年 11 月 20 日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