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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11-20

项目名称: 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离子膜法烧碱装置50碱蒸发装置离子膜烧碱项目

项目地区:四川 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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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50%碱蒸发装置 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宜宾

一、招标条件

本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3083 万元,招标人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采用离子膜法制碱工艺,建设1套年产20万吨离子膜法烧碱装置,包含盐水精制、电解、氯氢处理、液氯及汽化、50%碱蒸发、氢气锅炉、110KV变电站及配套设施等,产品规模为20万吨/年烧碱(折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50%碱蒸发装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设备名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要求:企业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

信用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移除的除外)。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

(2)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投标截止时间) 至少提供一个单套年产能15万吨及以上50%液碱成套装置 类似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扫描件;2、验收证明或货款支付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3、所有扫描件需加盖公章;4、招标人有权实地复核;5、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6、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的业绩须为所代理品牌的业绩)。

(3) ☑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 参与投标单位须为品牌区域以上代理授权经销商,品牌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有效品牌区域以上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品牌授权经销商参加投标 。

(4)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标无效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

投标人可通过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为*.TBJ)。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106 室 。

七、其他

1.招标内容: 50%碱蒸发装置

2.招标范围:工艺包、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40天内到货,其中土建提资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供。

4.交货地点: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现场

5.付款方式及支付方式:付款方式:预付合同总额20%,提货支付合同总额20%,货到安装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20%,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启动支付合同总额30%,余合同总额10%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6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6.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

7.公告发布媒介: 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1投标人必须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投标,欲了解注册及投标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联系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客服热线:01021362559。

8.2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 投标人谎报瞒报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8.3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8.4 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9.如公告期间存在异议,应当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提出,异议提出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10.如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或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tyzbjd@ybty.com)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及营销管理部,联系方式为赵老师(tyzbjd@ybty.com) 。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 黎先生

电 话: 08315980776

电子邮件:ybtyZTB@ybty.com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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