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城市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改造)项目四川交建陵州建设有限公司经开二期,周边道路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2025-11-21
项目名称: 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城市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改造)项目四川交建陵州建设有限公司经开二期,周边道路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四川交建陵州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四川 眉山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道路工程(EPC)、仁寿县城市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改造)EPC
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四川交建陵州建设有限公司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道路工程( EPC ) ( 以下简称经开二期项目) 、仁寿县城市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改造) EPC (以下简称 周边道路项目 ) 所需 商品混凝土 采购 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 经 公司 批准实施公开招标 。
二、 招 标 概况 及包件划分
1.招标概况
招 标 单位
四川 交建陵州建设 有限公司
使用项目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道路工程( EPC )
仁寿县城市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改造) EPC
资金来源
各项目工程计量款
招标材料
商品混凝土
招 标 方式
公开招标
包件划分
共设置 1 个包件
2. 包件划分及材料清单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分为 1 个包件,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预计数量(方)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258.47
经开二期项目
2
商品混凝土
C20
851.15
3
商品混凝土
C25
2253.66
4
商品混凝土
C30
1452.53
5
商品混凝土
C30S6
1090.66
6
商品混凝土
C15
758.19
周边道路项目
7
商品混凝土
C20
369.54
8
商品混凝土
C25
1119.18
9
商品混凝土
C30
316.34
10
商品混凝土
C30S6
634.51
1 1
商品混凝土
C30P6
848.25
12
商品 彩色强固透水 混凝土
C20(粒径6mm)
597.23
经开二期项目
1 3
商品 透水 混凝土
(基层) C20
2218.42
1 4
商品 透水 混凝土
C20(粒径10mm)
1194.45
2.2 交货地点:眉山市仁寿县,具体交货地点以项目实际通知为准。
2.3 供货周期:以合同签订日至本工程完工止。
2.4 付款条件:对验收合格的商品混凝土每月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 90 日内付款,具体情况双方合同约定。
2.5 材料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 ) 投标人资质基本要求( 前 8 项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 投标人营业执照具备 商品混凝土制造、销售或水泥制品制造、销售 相关经营范围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 在有效期内 且 未被暂扣或吊销 。
3.2 资质证书: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状况: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近两年财务收益率大于 0 ,并提供投标人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同时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和供货。
3.4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二年内(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今)不少于 2 个商品混凝土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完整供货合同复印件及每个合同对应的发票 2 张,两张发票金额之和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10% (具有可查验二维码,并附相关查验结果截图)。
3.5 三体系认证: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3.6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提供 2024年11月1日至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水泥、砂、碎石、减水剂)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或自检的商品混凝土(C15、C20、C25、C30)、透水混凝土C20检测报告。
3.7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披露的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与 “ 经营异常 ” 中,无不良记录。
3.8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信息披露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
3.11 未被列入四川路桥信息平台黑名单。
3.12 由分公司(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提供母公司的授权文件且母公司必须满足本条第 1- 11 款约定,并提供有关资料。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 网上购买。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11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 5 年 11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 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 标采购平台 ( 以下简称 “ 蜀道集采平台 ” )( )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应 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 转账至 以下账户 :
( 1 )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 2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 3 ) 账号: 标书 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仁寿市政项目混凝土招标文件费
( 4 ) 招标文件售 价为 500 元 / 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 5 ) 温馨提示: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 6 )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蜀道集采平台 ” ,进入 “ 我的项目 ” 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 “ 招标文件领取 ” 按钮,点击 “ 网上支付 ” ,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 “ 到账查询 ” 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2 月 8 日 11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 蜀道集采平台 ” 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 5 年 12 月 8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 5 年 12 月 8 日 11 时 30 分。 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 进入 “ 开标签到解密 ” 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 4 招标人定于 202 5 年 12 月 8 日 11 时 00 分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535 号 1 栋 40 层开标室进行开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公开发布。
七、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 ( ) 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 ( ) ,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 “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 15 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 : 进入蜀道集采平台 ( ) 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 “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八、 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该包件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 202 5 年 12 月 7 日 12 时 00 分前 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 :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仁寿市政项目混凝土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 2 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蜀道集采平台 ” ,进入 “ 我的项目 ” 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 “ 保证金查询 ” 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 “ 蜀道集采平台 ” 备案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九、 联系方式
四川交建陵州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女士 、王 先生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迎宾大道 431 号悦陵州酒店(城南店)右侧电梯三楼
四川交建陵州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