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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2026-01-13

项目名称: 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N5查看完整信息40

招标公司: 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标的物: 教学设备

项目地区:四川 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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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查看完整信息40

二、项目名称:2025年普格县学校教学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13-1号

被投诉人: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普格县新建南路524号

被投诉人:凉山吉鸿腾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东沿线海月里13栋201室

四、基本情况

凉山吉鸿腾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普格县学校教学设备(N5查看完整信息40),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07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置具有明显排他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构成对特定品牌(希沃、奥威亚等)的变相指定,限制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2:质疑答复未实质性回应问题,以“基本需求”“不具垄断性”等模糊理由敷衍塞责。

投诉事项3:采购结果公告显示中标产品均为“ seewo ”品牌,印证参数设置存在偏向性,导致其他品牌无法公平参与竞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普格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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